首页 > 范文大全 > 文秘范文

面源污染(精选十篇)

面源污染(精选十篇)

面源污染 篇1

农业面源污染发生在农业和农村区域, 没有明确排污口, 主要借助降雨或排水将地表存留的有机物、肥料、农药等带入水体, 引起水体污染。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取得长足发展, 同时, 农业 (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 的集约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在这一过程中, 客观上带来了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外部投入品使用量的增长以及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增加。同时, 由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 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长期滞后, 日益增多的农村生活垃圾、生活废水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这些问题都给农村生态、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公报, 2007年全国农业源的化学需氧量 (COD) 排放达到1320万吨, 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3.7%, 农业源总氮、总磷分别为270万吨和28万吨, 占全国排放总量的57.2%和67.4%。这些数字说明当前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比较严重, 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

近年来, 农业部与相关部门一起, 创新理念思路, 坚持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积极发展循环农业, 突出重点环节, 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1. 化肥施用方面

自2005年开始, 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7亿元,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目前已基本覆盖全部农业县, 推广面积达12亿亩。截至2011年底, 全国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700多万吨。2006年开始, 国家启动实施了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 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 减少化肥施用,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2. 农药使用方面

一是消减高毒高风险农药。农药登记管理从注重有效性向更加注重安全性转变。登记试验表明对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存在安全隐患的农药, 一律不予登记。同时, 加强对已登记农药使用的跟踪、安全性评价。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 陆续淘汰了六六六等33种高毒、高风险农药。2011年开始, 在8个省 (市) 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试点, 调动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的积极性。二是推行统防统治、综合防治。为提高病虫防控效果、减少农药使用量, 农业部制定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意见》, 并加强行政推动, 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行动, 截至2011年底, 完成统防统治面积6.5亿亩次, 全国小麦、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15%。实践证明, 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可减少农药使用量20%以上。三是提升科学用药水平。将安全用药知识培训普及纳入为农民办理的实事之一, 逐年加大培训力度。如2011年我部举办安全用药培训班350期次, 累计培训专业化统防统治从业人员、农药经销商、种植专业户等1.7万人次。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努力, 目前, 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总体较高, 如稻米和水稻达98%以上, 蔬菜和水果也达95%以上。

3. 兽用抗菌药物 (抗生素) 使用方面

近年来, 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兽用抗菌药物 (抗生素) 的监管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2002年以来先后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等。各省市区也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二是严格兽药行政审批。严格限制人用抗生素用于动物。2005年开展了兽药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并组织查处清缴活动, 从源头上控制抗生素的生产品种和数量。三是强化用药监管。农业部每年组织实施兽药残留监控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同时对残留超标样品实行严格的追踪再抽检制度和后续查处工作, 加强了残留监管工作。四是制定残留标准。2002年发布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截至目前, 已制定发布145个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可检测药物150余种, 为开展残留检测提供了技术支持。五是推进健康养殖。从环境、饲养管理、饲料、兽药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的规范管理, 减少抗生素使用。去年农业部在全国认定了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555个。

4. 畜禽粪便处理方面

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 2006年推动颁布实施《畜牧法》, 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建设、选址和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2007~2011年, 国家累计投入142亿元实施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 建设项目。大力推动沼气建设, 近年来加大了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在沼气总投资中的比重, 2011年达27.8%。截止到目前, 全国沼气用户达到4000万户, 建成养殖场 (小区) 沼气工程7.2万处, 年处理粪污16亿吨。

5. 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方面

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2005年以来, 农业部在全国25个省 (区、市) 建成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1400多个, 示范村的生活垃圾、污水、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今后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合作, 坚持从生产、生活源头抓起, 转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方式, 减少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坚持“种养结合”, “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 标本兼治, 整体推进。

1.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和细化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已有工作基础和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我部将积极推动、尽快颁布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 (修订案) 》。

2. 持续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补偿机制, 激励农民采用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资料, 促进资源节约型技术和成果的转化应用;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补贴项目;扩大实施国家标准化畜禽示范场改造和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项目;扩大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试点, 调动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标准, 扩大实施范围;继续加强规模化养殖场 (小区) 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建设

目前, 由于缺乏全面的调查监测, 防治措施缺乏针对性, 需建立长期动态监测网络, 就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机制、排放特征、迁移变化规律、防治技术及模式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和试验示范。

4. 编制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环节入手, 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 制定实施防治规划, 优先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粮食主产区、集约化养殖重点区、蔬菜及设施农业重点发展区) 、重点流域, 尤其是水源保护区周边, 布局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和综合防治示范区, 分阶段、分区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5. 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

农业面源污染 篇2

农业面源污染正在成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是确立和认真落实中央“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2005国家经济发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目前,种植业中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引起了农业土壤、水体(河流、湖泊、海湾)和大气的环境质量衰退。导致污染的主要原因包括:化肥、农药投入的增加,肥料和灌溉水的利用效率低,养殖业有机废弃物的处理率低,缺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公众环境意识。农业面源污染还引起经济方面的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降低了农民的纯收入,二是湖泊富营养化和酸雨导致了经济损失。由于农业面源污染的区域差异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对策面临很大的挑战,恰当的控制政策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农业气候、耕作制度和农民收入水平,不同省区需要制定并执行不同的控制措施。

对此,建议重点针对15个农业面源污染处于高风险水平的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北、河北、河南、安徽、陕西、宁夏、湖南),在政策、法规和技术3个方面进行系统的控制。在政策方面:建立恰当的粮食安全政策;引入农业环境评价体系和循环经济的概念和方法;加强农民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推动面源污染控制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研究示范。在法规方面:建立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建立有机废弃物排放法规。在技术方面:结合监测和普查,完善农业环境安全的评估体系;推广成熟的施肥和施药技术;加强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流域综合管理。

中国农业在短短20多年的迅猛发展,已经在沿海发达省市出现了水环境污染问题,而且愈演愈烈,跨越了欧美发达国家在一百多年农业发展中走过的历程。农业面源污染影响了土壤、水体和大气的环境质量。首先是累积于饮用水源和土壤中的化肥和农药对沿海省份的广大居民健康构成了威胁。2002年有六个省2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北)的农业面源污染处于高风险水平,预计到2010年,将增加到15个省、直辖市(增加了河北、天津、河南、安徽、陕西、宁夏、湖南)。其次是引起湖泊、河流、浅海水域生态系统的富营养化,引发赤潮。同时,氮肥的气态损失(目前中国农田施用化肥和有机肥产生的N2O气体逸失量约占世界的1/3)作为温室气体影响了气候变化。此外,过量施肥和施用农药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影响了农民的净收益。

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包括: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利用效率低下(中国在占世界不到1/10的耕地上使用的氮肥量占世界的1/3);过量灌溉引起损失,特别是蔬菜种植业;广泛使用的肥料品种易于形成面源污染;施肥技术落后,施肥不平衡;化肥和农药包装没有使用说明或者说明不恰当;缺乏推广服务,农民缺乏相关的施肥知识;公众尤其是农民缺乏环境意识。

由国务院和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正逐渐限制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目前正在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措施。然而,除非各级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全面的控制措施,由规模化养殖业导致的点源污染和作物种植导致的面源污染将成为水体和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控制农业种植业导致的面源污染涉及千家万户,比较复杂,其中的关键是完善政策框架和配套制度,强化推广机构建设,鼓励和推动农民采用有效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在控制和治理中要贯彻4个原则: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贫困;综合规划、管理农村地区的环境;在农村规划体系中引入环境影响评估的观念;对农业采用循环经济的观念。在政策方面:

(a)建立恰当的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促进面源污染控制。考虑到粮食安全、面源污染以及其它环境问题,控制方案应该把粮食自给率保持在90%左右,减少环境压力。同时进行农

艺学和经济学的分析论证,考虑将国家粮食增产的重点恰当转移到中西部中产地区,如山西、江西、广西。

(b)在各级政府的农业发展规划中引入农业环境评价体系和循环经济的概念和方法;加强面源污染危害和原因的宣传,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与参与意识;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促进农业环境治理工程的建设。

(c)加强农民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发展农业种植业专业户,提高种植业效益,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

(d)全面推动面源污染控制成熟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启动面源污染控制新技术的研究和示范。

在环境立法方面,借鉴国际上成功的法规,制订强有力的法规体系。

(a)建立国家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拟定新的化肥和农药管理法律法规,鼓励能够减少面源污染的化肥和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包括:(i)制订化肥和有机肥的质量标准;(ii)建立农业优良耕作技术体系,针对作物确定化肥、农药和有机肥的施用量、施用时间和施用方法。

(b)建立我国有机废弃物排放的法规,有效控制城镇的污水排放和规模化养殖场牲畜粪尿的排放。同时,开展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基础建设。加快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进程,提出资源循环利用的方案。在技术体系方面:

(a)结合监测和普查,完善农业环境安全的评估体系。主要措施包括:(i)在面源污染高风险区(15个省、直辖市)建立监测站,监测土壤、河流、湖泊以及地下水含水层中的化肥、有机肥和农药的含量,评估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ii)开展污染高风险区的面源污染现状调查,提供全面的可靠信息。(iii)在各级政府发展规划中引入农业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b)推广成熟的施肥和施药技术,提高化肥和农药的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包括:(i)确定不同区域主要作物的施肥区划,采用平衡施肥、深施和水肥综合管理措施,重点避免在作物生长早期大量施用氮肥;(ii)恰当应用长效缓释肥,鼓励使用有机肥,并采用改良的施肥方法;(iii)采用免耕和其它农田保护技术(缓冲带和生态沟渠),减少由于土壤侵蚀导致的磷酸盐和农药损失。

(c)需要采取紧急行动加强推广体系建设,改进对农民的技术服务支持,提高化肥和有机肥的利用率。包括:(i)将农业技术推广与商业活动(如经销化肥和农药)分离;(ii)引进对政府和私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资格认证,提高推广人员的技能;(iii)通过农民专业技术组织促进农业生产技术推广;(iv)拓宽农民的培训方式;(v)增强农技推广人员农民的环境意识。

(d)在污染区域实施流域综合管理计划,统一规划面源污染

高州水库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研究 篇3

摘要:本文以茂名市高州水库集雨区内7个镇为研究对象,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以2008年~2012年为研究的时间尺度,对各污染源和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贡献率进行分析评价,研究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及主要污染物,同时分析了各镇污染类型及5年的变化趋势。研究表明,库区的主要面源污染来自农业施肥和畜禽养殖,其主要污染物为TP、TN;对库区各镇的污染类型分析表明,马贵镇、大坡镇、古丁镇属于综合污染类,深镇镇属于化肥污染类,平山镇、长坡镇、东岸镇属于化肥、畜禽污染类型;5年间的变化趋势表明,化肥污染负荷比逐年上升,畜禽养殖逐年下降,生活污染也逐年下降,渔业污染变化不大。根据研究成果,本文提出从减源、拦截等方面提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对策。

关键词:高州水库;农业面源污染;等标污染负荷;污染评价;污染控制

中图分类号: TV697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8.023

高州水库是一项以工业、城市生活供水、农业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航运、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鉴江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水库的水质安全不仅关系到茂名的饮用水安全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下游吴川市和流域外国家环北部湾战略发展区域中的湛江市东海岛等超大型钢铁、石化产业基地的供水安全和持续发展。水库运行50多年来,为茂名、湛江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称为粤西的生命之库。但是由于库区自身具有雨量充沛,河流落差大,山地坡降大,土壤砂质、降雨产流率高等特点,加上不合理地施用大量化肥、农药,水土流失和土壤漏水漏肥严重,农药淋失较多,另外,畜禽养殖业、渔业、农村生活废水垃圾等污染物的不合理排放,对水库水体造成极大威胁。2009年与2010年春季,高州水库暴发蓝藻水华就是一个沉重的教训。《高州水库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规划》(2013年)提出,对高州水库环境污染影响最大的是农业面源污染,因此,对库区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研究,了解各污染源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负荷贡献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研究内容与分析评价方法

1.1 研究内容

本文以高州水库整个集雨区马贵、大坡、古丁、深镇、平山、长坡、东岸7个镇为研究对象,以定性分析法筛选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化肥、畜禽养殖、生活污染和渔业污染)和主要污染物总氮(TN)、总磷(TP)、化学需氧量(COD)。以定量分析法计算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和流入水体量,应用等标污染负荷法计算等标污染负荷、等标污染指数和等标污染负荷比。之后,以比较研究法分析比较2008年~2012年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污染负荷变化情况,研究库区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以及各镇对库区水体污染程度的大小和污染类型,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对策。

1.2 分析评价方法

等标污染负荷可将各污染源和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大小进行比较。等标污染指数是指所排放污染物的浓度超过排放标准的倍数,简称超标倍数。等标污染负荷比可以确定各污染源或污染物对环境的贡献大小,它是一个无量纲数。文中涉及的估算公式:

化肥污染源污染物流入水体量=污染物入河系数×化肥施用量

畜禽养殖污染源污染物流入水体量=污染物排放系数×污染物入河系数×饲养量

生活污染源污染物流入水体量=污染物排放系数×污染物入河系数×人口数量

渔业污染源污染物流入水体量=精养鱼塘污染物排污系数×渔业面积

等标污染负荷=某种污染源中某种污染物流入水体量÷该种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即COD 20毫克/升,TN 1 毫克/升,TP 0.2毫克/升)

某乡(镇)污染物的等标污染指数=该乡镇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该乡镇的水资源总量

等标污染负荷比=某种污染源或某种污染源中的某种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该地区的等标污染负荷总数

根据相关文献研究,畜禽养殖排污系数和污染物入河系数、生活污染物排污系数如表1所示,生活污水、人粪尿入河系数分别为85%、10%;化肥污染物氮、磷入河系数分别为11%、6%;精养鱼塘污染物排污系数COD74.5、TN101、TP11,单位公斤/年·公项。

表1 污染物排放系数和污染物入河系数

2 高州水库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评价

2.1 污染物的综合评价

2008年~2012年5年间,如表2所示四种污染源中的COD、TN、TP的等标污染负荷比分别为2.22%、31.9%、65.88%。TP、TN的累积污染负荷比大于90%,因此TP、TN是高州水库集雨区内农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物。

表2 5年间库区各污染源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和污染负荷比

单位:106m3/a

2.2 污染源的综合评价

如表2 所示,五年间四种污染源的等标污染负荷比分别为76.42%、13.27%、6.95%、3.36%。化肥污染源等标污染负荷比在四种污染源中高达76.42%,与畜禽之和大于80%,因此化肥、畜禽养殖是库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2.3 镇级区域的综合评价

2008年~2012年以来,各镇的等标污染指数长坡镇最大(9.67);其次为深镇镇(9.11);平山镇和东岸镇为7.74、7.95,污染程度也较高;马贵、大坡、古丁镇均低于库区平均水平7.19。长坡镇、深镇镇、东岸镇、平山镇的农业面源污染对水体造成的威胁,高于其余三镇。聚类分析划出三种污染类型:马贵镇、大坡镇、古丁镇属于综合污染类型;深镇镇属于化肥污染类型;平山镇、长坡镇、东岸镇属于化肥、畜禽污染类型。

2.4 五年来农业面源污染变化趋势

污染物方面,2008年~2012年每年污染物等标污染指数2012年最高(7.25),2009年次之(7.23),2010年也较高,为7.21,2011年为7.16,2008年最低(7.09),污染物污染指数有升高的趋势。endprint

污染源方面,如表3所示,化肥污染负荷比逐年上升,畜禽养殖逐年下降,生活污染也逐年下降,渔业污染变化不大。

表3 2008年~2012年库区每年的等标污染负荷比(%)

3 讨论与对策

根据本研究结果,化肥污染是目前高州水库最主要的农业面源污染来源,且呈逐年升高的趋势,TP是最主要的污染物。长坡镇对水库的污染最大,同平山、东岸都属于化肥、畜禽污染类型,要注重这两方面的控制;深镇镇对水库的污染程度仅次于长坡镇,且化肥污染最严重,要特别加强对该镇的化肥施用的控制;其余三镇属综合污染类型,要加强综合污染防治。根据本文研究结果和库区自然地理特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可借鉴吴永红等人提出的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策略性理论——“减源—拦截—修复”(简称3R理论),采用“从源头控制,从中间拦截,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1 从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适当减少化肥施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精准施肥技术。各级植保站、农技站及村委会和镇政府应该分工协作,通过张贴宣传画栏、发放宣传手册、给农民上培训课、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等多种途径,让农民朋友知道施肥不科学的危害,全面展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效果,传授科学的施肥技术。

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区域,设立禁养区、限养区。水库库区第一层保护圈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开办鱼塘、禽畜养殖场和从事流水养鱼、网箱养殖。水库集雨区整个范围为限养区,关停无任何治污设施或治理无望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建立区域内养殖场档案;对各养殖场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

配备垃圾车,在人口比较密集的村庄设立垃圾收集场,将镇墟和中心村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密封运出库区外统一作无害化处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镇墟建立较完善的排水管网系统,对镇墟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全面控制。

3.2 从中间控制污染物转移

实施湿地工程,保护近水生态。在古丁河、马贵河、深镇河、大潮河入库河口,以及选择有条件的自然村建立人工湿地示范工程,种植繁殖力和生命力强的水生植物,过滤和消灭有害微生物和寄生虫等,减少有害物质流入水体的量。

实施复林植草工程,建设缓冲带。重点对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废旧矿区、矿山和水面周边坡耕地、疏林地进行复林植草。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逐步禁止种植水稻,保护植被良好地区的现有林草植被,拦截农田流失的土壤和养分,减轻水体污染。

实施农田整治工程,坡地改梯田。对河道两岸集中的农田,选用地面坡度15°~25°的地方进行坡改梯,减少地表径流。在无法实施坡改梯的坡耕地上,采取耕犁整地、培肥改土、栽培管理和间套轮作等措施蓄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

3.3 社会保障措施

设立库区森林生态专项保护资金。一方面用于经济激励,即设定某种污染物的基准水平,对超过的地区予以惩罚,对下降的地区予以奖励。另一方面用于联合执法队伍工作经费、聘请生态公益林管理员的补助及库区内农业结构调整的补偿费用。

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力度。高州市政府和库区范围内各镇、村要运用壁画、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库区周边干部群众及游人保护水源、爱护环境的宣传教育。

参考文献

[1] 杨蓉.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分析[D].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2] 陈守越.南通市农业面源污染负荷研究与综合评价[D].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2011.

[3]陈洪波.三峡库区水环境农业非点源污染综合评价与控制对策研究[D].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论文,2006.

[4]王欧,金书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国际经验及启示[J]. 世界农业,2012,(1):1-5.

[5]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州水库污染防治与生态规划[Z].茂名:茂名市人民政府,2013.

[6]虎陈霞, 周立军,等.苕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评价[J].浙江农业学报,2011,23(6):1199-1202.

面源污染 篇4

张桃林表示, 针对我国当前农业面源污染的类型特点, 既要坚持把农业资源保护和农业生产发展统筹起来, 也要把外源污染和内源污染的防控结合起来, 形成协同社会各界合力, 整合各种资源进行防控。总体来讲, 要形成一个包括农业面源污染源头、过程、末端的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整体系统解决方案。具体来讲, 就是要根据各种污染类型,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即“一控两减三基本”。

“一控”。主要是体现在农业用水量方面。我国粮食产量连续十一连增, 但用水总量并没有增加, 主要是提高水分的利用效率来实现的。现在的利用效率, 一立方米的灌溉水可以生产一公斤的粮食, 低于发达国家1.2~1.4公斤的水平。农业部提出把农田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 通过采取节水农业包括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 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等措施, 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同时, 加强农田设施建设, 包括管网建设, 减少灌溉水在输运过程中的消耗。

“两减”。主要是化肥、农药的减量使用。农业部这几年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病虫害的绿色防控、综合防控措施, 有效提高了农药和化肥的利用效率。但跟发达国家或者利用水平比较高的地方相比, 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尤其是果树和蔬菜现在的施肥量将来要重点削减。

“三基本”。一是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通过种养结合、农牧结合, 充分布局养殖业, 而且要严格进行环境评估, 实施环评制度和限养制度;同时, 采取标准化养殖、清洁养殖, 配套废弃物综合处置设施, 如发展农村沼气工程、发展循环农业, 使养殖废弃物、畜禽粪便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利用。二是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包括发展肥料、秸秆还田、饲料化、燃料化等。这些利用已经积累了比较成功的经验, 也建成了很多典型。农业部提出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从现在的76%提高到85%左右。三是农膜的有效回收、处置以及循环利用。农膜污染从源头上讲是材料本身。由于成本低, 薄于0.008毫米的农膜被广泛使用。这些农膜材料本身容易老化, 残留在土壤当中, 既影响土壤结构, 又易被动物误食引发中毒。今后要通过经济激励、政策支持, 引导农民使用符合标准材料的农膜, 尤其是新型可降解农膜。收储方面, 加强收储网点和体系建设, 农膜收储技术、机械和工艺等要跟上。

通过这些措施, 能够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按照问题导向进行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还需要强化下面七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普查规划。农业面源污染的类型、范围以及程度复杂, 需要加强普查工作来摸清家底, 通过监测把握污染动态。在这个基础上,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防治, 同时要做好科学规划。在“十三五”规划当中, 要把农业面源污染作为规划的重要研究领域或者重要方向和重点任务来抓, 特别是要与现在正在编制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规划很好地衔接起来。

二是监督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是开放的、跨流域的、流动性的, 流域上中下游之间要加强协同。一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健全监测网络体系, 加密监测点, 完善监测方法和手段。二要加强全程监管的制度和体系建设, 理顺农业资源环境管理体制, 强化队伍和管理体系的建设, 形成职能分工比较明晰合理、工作到位的管理体系。

三是法制建设。针对现在农业面源污染, 包括整个农业资源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加强农产品产地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治理以及生态修复等法制法规建设。积极参与推动国家正在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同时, 要加大对农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首先, 从农业生产本身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 特别是大力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包括各类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组织, 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其次, 要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组织, 通过这些专业机构或者组织开展防治, 效果会更好。第三,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大力培育第三方农业环境治理机构保护产业。建立农业环境考评和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制度设计, 建立健全技术补贴制度。特别是“两型”技术、农业生产技术、清洁生产技术以及绿色农业经济核算体系为核心的现代农业补贴制度。给予农业生态补偿制度, 尤其是现代农业生态循环模式等更多政策和制度上的支持。

六是科技支撑。一方面加大研发。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生产资料和生产模式。另一方面加强试验示范。要把现有的技术进行组装、集成、配套, 选择典型地区进行示范推广。特别是农业高度集约化的地区、生态脆弱或者敏感的地区, 也包括水源地的周边, 比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第三方面是加强基础研究, 特别是研究农业面源污染过程的机理研究, 为健全评价指标体系, 开发适用可行的治理模式提供依据和基础。

面源污染 篇5

室内环保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人一生中三分之二时间在此度过;现代人生活和工作在室内环境中的时间已达到全天的80%~90%,因此室内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那么我们看看室内的污染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呢?

表现1清晨起床时,感到憋闷、恶心、甚至头晕目眩;表现2家里人经常容易患感冒;表现3虽然不吸烟,也很少接触吸烟环境,但是经常感到噪子不舒服,有异物感,呼吸不畅;表现4家里小孩常咳嗽、打喷嚏、免疫力下降;表现5家人共有一种疾病,而且离开这个环境后,症状就有明显变化和好转;表现6新婚夫妇长时间不怀孕,查不出原因;表现7孕妇在正常怀孕情况下发现胎儿畸形;表现8装修的家庭有刺眼、刺鼻等刺激性异味,而且超过一年仍然气味不散。等等

不要小看这些问题,它会给你的家庭带来无休止的麻烦和问题。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治理呢?

中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与危害分析 篇6

摘要:农业面源污染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已经成为我国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文章对我国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农业源COD、TN和TP排放量分别占总量的43.71%、57.19%和67.27%,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来源;COD和氨氮排放量仍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农业面源污染范围广,产生的危害也很大,主要包括生态危害、社会危害和经济危害,为严格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必须要从工程技术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两方面着手进行治理。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危害

随着我国对环境问题的日渐重视,点源污染已逐步得到了控制和治理,而面源污染问题却越来越突出。面源污染相对点源污染而言,故又被称为非点源污染,是指溶解的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的地点,在降水(或融雪)的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汇入收纳水体,并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或其他形式的污染。面源污染具有位置、途径、数量不确定,随机性大,分布范围广,防治难度大等特点。农业面源污染是面源污染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指人们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时产生的面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化肥和农药施用、农膜使用、秸秆污染、农村居民产生的未经收集处理的生活垃圾以及未能纳入规范排放的生活污水等。农业面源污染已带来和潜在的危害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保护环境的重要任务之一。

1.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农业面源污染目前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是我国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七大江河水系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国控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仅占2.8%,Ⅲ类以下水质断面占71.2%,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全国62个重点湖泊中三类水质以下水质湖泊38个,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其中太湖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巢湖为轻度富营养状态,滇池为中度富营养状。然而引起水体富营养化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与农业面源污染相关。

农业部2010年公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也显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非常之大。如表1所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农业源普查对象共2899638个,占总数的48.93%,其中畜禽养殖业1963624个,水产养殖业883891个,典型地区(指巢湖、太湖、滇池和三峡库区4个流域)农村生活源13884个。普查结果显示,农业污染源COD、TN、TP排放量分别占总量的43.71%、57.19%、67.27%,其中种植业总氮流失量159.78万吨,总磷流失量10.87万吨;畜禽养殖业排放污水中包含化学需氧量1268.26万吨,总磷16.04万吨,总氮102.48万吨;水产养殖业排放污水中包含化学需氧量55.83万吨,总磷1.56万吨,总氮8.21万吨。普查结果进一步证实了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形式之严峻。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由来已久,但其受重视却相对滞后。自2011年起,环境统计中

表1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中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污染源个数COD排放量(万吨)TN排放量(万吨)TP排放量(万吨)

污染源总计59255763028.96472.8942.32

农业污染源28996381324.09270.4628.47

农业污染源所占比例48.93%43.71%57.19%67.27%

才增加了农业源的污染排放统计,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现有的公报关于农业源的排污统计仅限于COD和氨氮两个指标,设立的指标还不够全面。2011-2014年,我国农业源废水COD和氨氮的年均排放量分别为1142.03和79.18万吨。农业源COD占我国废水中排放总量的47.72%,接近50%,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氨氮占31.74%,有略微下降的趋势[1]。

环保部增加了农业面源污染的排污统计,说明我国对农业面源污染已经越来越重视。但目前农业面源污染形式仍然十分严峻,如果不严加控制,不仅破坏环境,也会直接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

农业面源污染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可以分为生态危害、社会危害和经济危害。生态危害主要包括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经济危害则包括由于水体和土壤的污染造成对种植业、渔业和畜牧业的经济损失,体现为作物产量下降、品质降低、鱼类减产等方面。面源污染的社会危害比较复杂,它包括由于水体污染导致的饮用水水质恶化、水产品安全问题,以及由于土壤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等。

2.1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危害

生态污染主要包括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还有一定程度的大气污染。为提高农业产量,农药、化肥被过度或不适当施用,农膜广泛覆盖却没有合理回收,养殖业没有配套的排污处理设施,秸秆就地焚烧等,这些不恰当的行为都会造成土壤、水体和大气污染。

2.1.1对土壤的危害

很多不当的农业耕作措施会对土壤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农药及化学肥料中常含有铜、汞、砷、锡等重金属及其他非金属离子,这些重金属在环境中移动性小、残留性高,几乎完全累积在土壤中,导致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过高,加速土壤酸化及盐分积累,而植物长期吸收后,将造成作物的金属含量增加,导致枯萎、减产。此外因过度施用农药,土壤中农药残留过高,土壤中农药残留量过高会影响土壤微生物的生存,无法进行有机物分解或作物营养盐转换,致使土壤肥力下降,影响农作物生长。

农膜如果不进行回收,在土壤中逐年累计,覆膜5年的农田农膜残留量可达每亩5.2公斤。农膜本身是一种塑料薄膜,大部分的原材料是不可生物降解的高压聚乙烯或聚氯乙烯,都是不可生物降解的,堆积在土壤中经久不烂。长此以往,埋在土壤中的残膜不仅会改变或切断土壤孔隙连续性,影响水分下渗,降低土壤抗旱能力,导致土壤次生盐碱化;也会阻止土壤中的根系连通,影响作物吸收土壤中的水分和养分,导致作物减产。

2.1.2对水体的危害

在农业面源污染与不同环境要素的相互作用中,与水体之间的作用是最为直接且影响途径最多、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污染物可以直接排入水体,可随降水和地表径流进入水体,可通过水土流失进入水体,也可通过大气沉降进入水体,总之所有的农业源污染物通过多种途径最终都会有一部分是进入水体的。

农业面源污染导致水质恶化和水体富营养化。过度和不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导致大量的氮、磷和有害物质进入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使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水体缺氧、变质,浮游生物大量繁殖,河道淤堵,耐污物种爆发,水生生物死亡,水生态系统失衡,同时污染物还会随渗滤、淋流等途径污染地下水体。根据环保部调查结果显示,农田、畜禽养殖和农村居民生活排污是造成流域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其贡献率远超过工业点源污染和生活点源污染。

2.1.3对大气的危害

农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CO2、CH4及N2O等温室效应气体。农民所施用的氮肥会使土壤中的含氮量增加,氮经由土壤的硝化作用及脱氮作用产生N2O排放到大气中,产生温室效应。此外,我国每年有大量的秸秆被就地焚烧,秸秆焚烧除了会产生肉眼不可见的CO、CO2、SO2、氮氧化物等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外,还会产生颗粒物加剧雾霾,成为雾霾的“帮凶”。

2.2农业面源污染的社会危害

2.2.1污染水体,危及饮用水安全

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我国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大量湖泊、水库面临水体富营养化,地下水污染也由点到面,由浅层到深层。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加大了城乡饮用水年安全保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但我国目前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危及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2.2.2污染土壤,危及粮食与蔬菜安全

农业源导致的土壤污染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病原体污染,主要是由人畜的排泄物、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导致的,被病原体污染的土壤会传播疾病,直接危害居民健康;另一方面是有毒物质污染,主要是由于过度施用农药、化肥、使用农膜等不恰当的耕作措施导致的。土壤污染的农田种植粮食、蔬菜等农作物,可能导致生产的粮食、蔬菜中农药、重金属、化学激素和其他有毒物质超标,危害人体健康。

2.3农业面源污染的经济危害

农业面源污染因其污染的分散性和广泛性,每年都会造成巨大的、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由于水体和土壤的污染造成对种植业、渔业和畜牧业的经济损失,以及土壤营养物质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国虽然没有全国性的农业面源污染经济损失研究,但部分学者对区域性的农业面源污染经济损失进行了估算。鲍秋萍利用Johnes输出系数模型对2010年福建省农业面源污染TN、TP流失的损失进行估算,总损失约为73.323亿元,其中畜禽养殖污染物流失损失最大,约合人民币42.109亿元,农村生活流失损失次之,约合人民币18.855亿元。范良千等同样用Johnes输出系数模型估算了2009年浙江省的农业面源污染中农业种植、禽畜养殖和农村生活TN、TP流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总损失共计23.29亿元,其中农业种植损失最大,约12.92亿元[2]。我国目前对于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没有一个系统性的估算和统计,但从已有的区域性研究中可以看出,农业面源污染在经济效益方面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所以要从造成非点源污染的根源出发,寻求适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和技术,减少浪费,扩大经济效益。

3.结论

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我国目前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其在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威胁到了人体健康,所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刻不容缓。目前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技术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在政策、法律上要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规范;在技术上要实施源头控制为主,辅之以过程控制并加强末端控制。

参考文献:

[1] 2011-2014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J].中国环保产业.

农村面源污染的特点和控制 篇7

(1) 分散性和隐蔽性。与点源污染的集中性相反, 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的特征, 它随流域内土地利用状况、地形地貌、水文特征、气候、天气等的不同而具有空间异质性和时间上的不均匀性。排放的分散性导致其地理边界和空间位置的不易识别。 (2) 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大多数面源污染问题, 包括农业面源污染, 涉及随机变量和随机影响。例如, 农作物的生产会受到自然的影响 (天气等) , 因为降雨量的大小和密度、温度、湿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化学制品 (农药、化肥等) 对水体的污染情况。 (3) 广泛性和不易监测性。由于面源污染涉及多个污染者, 在给定的区域内它们的排放是相互交叉的, 加之不同的地理、气象、水文条件对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影响很大, 因此很难具体监测到单个污染者的排放量。

2 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1) 化肥的大量施用化肥的大量施用和不合理施用。过量施用氮肥和磷肥、钾肥施用不足与区域地区间分配不平衡, 从而导致土壤板结、耕作质量差, 肥料利用率低, 土壤和肥料养分易流失, 造成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 湖泊富营养化。 (2) 农药的大量施用。 (1) 直接向水体施药; (2) 农田使用的农药随雨水或灌溉水向水体的迁移; (3) 农药生产、加工企业废水的排放; (4) 大气中的残留农药随降雨进入水体; (5) 农药使用过程中, 雾滴或粉尘微粒随风飘移沉降进入水体以及施药工具和器械的清洗等。一般来讲, 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 而80%~90%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 在灌水与降水等淋溶作用下污染地下水。 (3) 污水灌溉。近年来, 不但污灌面积大幅度增加, 而且污水水质发生明显变化, 水中污染物浓度增高, 有毒有害成份增加。由于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 造成土壤、作物及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直接危害着污灌区的饮水及食物安全。 (4) 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城乡畜牧业规模发展迅速, 各地在城镇郊区附近建立了一大批养殖厂, 由原来农村的分散养殖变成了集中养殖, 由此而带来了畜禽粪便废弃物的排放处理和污染问题。水产养殖业也对一些湖泊、水库造成污染, 来源主要包括鱼类粪便、饵料沉淀以及为使水生植物生长而撒播的各种肥料。 (5) 居民生活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生活垃圾数量巨大, 全国每年合计增加生活垃圾27375万吨;同工业垃圾一样, 生活垃圾利用率极低, 大部分都露天在城郊和乡村堆放, 这不仅占去了大片的可耕地, 还可能传播病毒细菌, 其渗漏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3 农村面源污染的经济影响

农村面源污染的经济影响是多方面的, 归纳起来, 可以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直接影响主要包括:一是由于水体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包括对水源、渔业、农业、旅游业的损失;二是由于土壤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包括作物产量下降、品质降低等导致的经济损失。间接影响主要包括:一是对生产力的影响。水和土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两个生产要素。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影响水质和土壤而影响农业生产力。在受到农业面源污染影响的地区, 出现了农作物减产, 作物的质量下降, 口感降低, 使一些地方的传统农作物无法继续生产。另外, 农村面源污染还会造成渔业、畜牧业、工业的经济损失。二是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劳动者的质量也是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原因之一。饮用水水质变坏, 会引发一些疾病, 给劳动者的健康造成损失, 从而也会使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蒙受损失。三是对人居环境和生活舒适性的影响。在流域附近, 周边居民不仅受到不洁净的饮用水的威胁, 而且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 使得居民生存的环境受到影响。

4 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措施

4.1 政策方面

(1) 在各级政府的农业发展规划中引入农业环境评价体系和循环经济的概念和方法;加强面源污染危害和原因的宣传, 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与参与意识;改善投资环境, 鼓励和促进农业环境治理工程的建设。 (2) 加强农民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 发展农业种植业专业户, 提高种植业效益, 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 (3) 全面推动面源污染控制成熟技术的推广和使用, 启动面源污染控制新技术的研究和示范。

4.2 环境立法方面

(1) 建立国家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 拟定新的化肥和农药管理法律法规, 鼓励能够减少面源污染的化肥和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 包括:制订化肥和有机肥的质量标准;建立农业优良耕作技术体系, 针对作物确定化肥、农药和有机肥的施用量、施用时间和施用方法。 (2) 建立有机废弃物排放的法规, 有效控制城镇的污水排放和规模化养殖场牲畜粪尿的排放。同时, 开展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基础建设。加快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进程, 提出资源循环利用的方案。

4.3 技术体系方面

(1) 结合监测和普查, 完善农业环境安全的评估体系。主要措施包括:在面源污染高风险区建立监测站, 监测土壤、河流、湖泊以及地下水含水层中的化肥、有机肥和农药的含量, 评估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开展污染高风险区的面源污染现状调查, 提供全面的可靠信息。在各级政府发展规划中引入农业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2) 推广成熟的施肥和施药技术, 提高化肥和农药的效率, 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确定不同区域主要作物的施肥区划, 采用平衡施肥、深施和水肥综合管理措施, 重点避免在作物生长早期大量施用氮肥;恰当应用长效缓释肥, 鼓励使用有机肥, 并采用改良的施肥方法;采用免耕和其它农田保护技术, 减少由于土壤侵蚀导致的磷酸盐和农药损失。 (3) 需要采取紧急行动加强推广体系建设, 改进对农民的技术服务支持, 提高化肥和有机肥的利用率。包括:将农业技术推广与商业活动分离;引进对政府和私营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资格认证, 提高推广人员的技能:通过农民专业技术组织促进农业生产技术推广;拓宽农民的培训方式;增强农技推广人员农民的环境意识。 (4) 在污染区域实施流域综合管理计划, 统一规划面源污染控制政策, 设立执行部门进行小流域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采用生态沟渠、生态湿地、生态隔离带等技术, 同时开展面源污染控制最佳措施体系的研究和示范, 尤其是开发适合农村及农田污染物控制的生态技术, 吸取国家环保局和农业部发展绿色农业的经验, 利用已有的生态县市作为面源污染控制试点区。在流域的综合管理中, 由当地政府设立专门机构, 管理农村居住区的环境, 控制与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地表径流。

摘要:农村面源污染又称农村非点源污染, 是人们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活动时所产生的污染物, 如农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农药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 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 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进入水体, 引起水质污染的过程。典型的农村面源污染包括农田径流 (化肥、农药流失) 、水土流失、村镇生活污水、农村固体废弃物及畜禽养殖等造成的污染。

关键词:面源污染,特点,控制

参考文献

[1]中国农业生态环境网.

[2]中国农学通报.

[3]中国农学通报.

[4]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5]国家环保总局网.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思考 篇8

(一) 污染源的分散性与隐蔽性

农村面源污染不像点源污染那样污染源相对集中。排放的分散性导致其地理边界和空间位置不易识别。此外, 污染源的分散性造成污染物排放的分散性, 致使其空间位置和涉及范围难以确定。如城市生活污水主要是通过统一排污口, 集中排放, 可在排污口进行污水处理, 以减轻其污染。而农村面源污染源在降水或融雪的冲刷作用下, 将会流向不特定的土地、水体等, 其分散性造成的污染范围是难以估测的。

(二) 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大多数农田面源污染涉及随机变量和随机影响。污染受到降雨时间的影响较大, 因而其污染发生具有较大的随机性。例如, 农作物的生产会受到自然的影响, 因为降雨量的大小和密度、温度、湿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化学制品 (农药和化肥等) 对水体的污染情况。

(三) 广泛性和不易监测性

农业面源污染涉及多个污染者, 在给定的区域内它们的排放是相互交叉的, 加之不同的地理、气象、水文条件对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影响很大, 因此很难具体监测到单个污染者的排放量。其实, 面源污染也可以通过高科技手段具体识别和监测, 只是由于目前信息和管理成本过高。

(四) 防治的困难性

农业面源中由于这些溶解的和固体的污染物在降水或融雪的冲刷作用下, 将会流向不特定的土地、水体等, 在这个过程中, 各种污染物发生混合, 有可能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作用, 而产生更复杂的新污染物, 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甚至多次污染, 由于其污染的范围广泛, 这样就加大了对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难度。

二、农业面源污染的原因及影响

(一) 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

我国耕地面积少, 为了解决粮食问题, 提高土地的亩产量盲目地过量使用化肥以及施肥不合理, 使化肥带来的环境污染日益突出。我国氮肥的利用率仅为30%—35%, 磷肥为10%—20%, 钾肥为35%—50%。化肥流失量高, 未被利用的大量化肥通过径流、淋溶等方式污染了地表水环境, 更有甚者造成湖泊等的富养化。据统计, 我国每年施用的农药达50—60万吨, 其中约有80%的农药直接进入环境, 农药在喷洒时也只有小部分附着在农作物上, 大部分农药则流失在空气、土壤、水体中, 这样就造成了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 同时农药被植物吸收之后, 有害物质在植物体内累积, 降低农产品质量, 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

(二) 农膜地膜的大量使用

据统计, 我国农膜年残留量高达35万t, 残膜率达42%。农膜的大量使用固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但也给农田土壤带来了“白色污染”, 农膜残留也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农膜属于有机高分子化学聚合物, 其回收率又很低, 在土壤中难降解, 这样便残留于土壤中, 使土壤的结构被破坏, 造成耕地土壤理化性状恶化, 影响土地的产量。农膜中所含的联苯酚、邻苯二甲酸酯等还会对农产品带来污染, 危害人类健康。

(三) 焚烧秸杆造成污染

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采用焚烧来处理秸秆。由于秸秆产量的增加及燃料结构的调整, 以前作为燃料的秸秆, 现在农民则主要通过露天将其焚烧处理, 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 除造成空气污染外, 还会因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碳进入大气层中, 进而产生了温室效应, 破坏了臭氧层, 。

(四)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缺乏处理能力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缺乏处理条件, 将粪便随意堆放, 不但产生恶臭、蚊蝇滋生, 对大气造成污染, 而且在进入水体或渗入浅层地下水后, 大量消耗氧气, 使水中的其他微生物无法存活, 对水体产生严重的污染, 还有很多没有经过发酵的粪便直接进入田地, 粪便中的有害细菌污染土壤, 严重影响作物的生长。

(五) 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近年来, 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排放量和污染物种类有大幅度增加的趋势, 势必造成对环境污染的加重。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由于受农村自身条件约束, 很难进行统一集中排放。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给防治造成环境污染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特别是污水灌溉, 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 造成土壤、作物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影响农民的用水安全。由于受农村条件限制, 农村垃圾不能得到统一科学合理的处理, 广大农村地区垃圾随意倒放现象尤其严重, 造成蚊蝇满天飞, 病毒得到传播, 而且通过风力作用使空气环境变劣, 造成大气污染。农村垃圾在雨雪的冲刷下污染村河及地下水, 垃圾入河污染现象十分严重, 影响人畜饮用水质量。

三、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存在的缺陷

(一) 缺乏专门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立法

目前, 我国没有整体和系统的农业污染防治法律, 《农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法》、《土壤法》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了农业污染的防治, 但主要针对于工业污染防治, 相对于工业污染防治法规体系来说, 针对农业污染防治的法制建设还很滞后, 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完全纳入环境控制之中, 虽然国家也针对主要污染源农药和化肥颁布实施了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但未将污染防治作为立法重点, 如《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肥料登记的申请、审批和管理, 没有对肥料使用造成的环境污染的防治;《肥料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虽然涉及肥料生产、营销、使用多个环节, 但化肥的安全使用仍是立法的空白。《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是关于农药的购买、运输、保管、使用的技术规范, 没有对防止农药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农药管理条例》的核心内容局限于农药在生产、经营和使用方面的管理, 对于已经登记的农药品种投入使用以后对生态环境是否造成污染, 对人体是否造成危害, 以及现有的对生态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的农药品种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则很少涉及。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污染现状, 当务之急是建立一部综合性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 并使配套相关实施细则, 形成统一配套的法律体系。笔者认为,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 日本在控制农业生产污染方面, 制定了《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 与之相配套, 同年也颁布了《可持续农业法》, 此后又分别配套制定了《食品废弃物循环利用法》和《堆肥品质法》。我国可以制定一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 其内容可以涵盖农业面源污染源的防治、农业生产中环境评价标准、对农业产品质量监督。

(二) 现行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

生态农业是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 农业面源污染包括农学、畜牧学、生态学等在内的多种学科的支持。但是, 目前在对农业面源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没有充分照顾到农业面源污染法律自身产生的特点, 使得中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大多数法律、法规中最终沦为一种倡议、一种生态性的宣言。目前国家在《农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中涉及到农业面源污染, 但其规定过于笼统, 大部分仅限于规定, 对于违反该项规定如何处罚未有明确规定, 面对农业面源污染发生后在执行时没有处罚力, 缺乏进一步的具体规定, 法津规定不够细化。如《农业法》第五十七条对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水等自然资源进行了规定, 第五十八条对保护耕地、合理施用化肥、农药进行了规定, 第五十九条对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 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也进行了规定, 但这些有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规定过于原则, 其中“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合理”规定的范围过于广泛, 应该对其使用方法及标准加以详细规定, 避免立法的最终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对农业领域的清洁生产只在第22条作了原则性规定, 即“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 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 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 防止农业环境污染。”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把农膜污染问题纳入进来, 第19条规定: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 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污染;该法律规定虽涉及到农用膜对农村环境污染, 但规定过于原则性, 缺少相应的配套细则实施, 可操作性不强。法律中多项条款规定都使用“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采取措施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怎样衡量“合理”、如何采取措施来防止, 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则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

(三) 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责任认定模糊、处罚力度过轻

我国农村环境破坏和法律行为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已经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因此, 必须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追究相应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形式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保障生态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目前的法律虽对农业面源污染法律有所涉及, 却少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或者即使有法津规定, 但对法律责任承担者的责任认定及处罚上存在处罚责任模糊、不具体。如《水污染防治法》第48条“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 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 防止造成水污染”。《清洁生产促进法》第22条法规中采用了“防止水污染”、“禁止”等措词加以约束, 却没有明确规定污染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发生农业面源污染时难以追求相关污染者的法律责任。有些规定的处罚力度过轻, 难以达到法律惩戒的目的, 影响法的实效。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 对违反规定在秸秆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的, 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 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在现行经济条件下, 20元额度的罚款很难起到威慑与警诫作用。

四、完善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相关立法

(一) 加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设, 突出立法重点, 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我国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工业污染, 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的较少, 早已不能满足日益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我国在农业面源防治领域, 可以借鉴发达国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和“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优先考虑环境效益”为立法指导思路。笔者认为, 以建立生态农业为立法重点,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应以鼓励机制与处罚机制相结合, 以鼓励机制为主要手段, 通过生态补偿等多种经济补偿方式, 达到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效果, 从根本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比如对化肥、农药、农膜管理的专门立法以及一些有利清洁生产的技术规范、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体系。在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 同时形成配套法律机制, 制定相关法规及实施细则, 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二) 建立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试行) 》正式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则进一步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目前,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是两大类:一是建设项目;二是规划。农业面源污染方面并未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内,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预防功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功能在一定的条件下同样可以在农业环境保护中发挥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建立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主管部门设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该法对农产品的产地和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也作出严格限制, 提出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其评估的目标是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却未涉及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面源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并且其没有针对整个生产过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作制度化、系统化的规定。笔者认为,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 应确立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由于农业面源污染可直接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 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建立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不但确保了农产品质量, 可以从源头预防农业面源污染的发生。

(三) 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责任

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机制运行过程中, 完善法律责任是保证法律运行中的必需环节, 是法律实施的保障机制。我国防治面源污染的相关法律责任较少, 目前的农业面源污染法律责任规定, 仅仅限于义务性条款, 原则性过强, 很多防治面源污染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设定相关的责任规定。即使有些法律法规中设定了防治面源污染的相关责任规定, 大多没有明确问责的主管部门, 导致主管部门之间有利益争着问责, 没有利益则相互推诿、扯皮。目前法律责任针对性不强, 处罚力度不大, 起不到惩戒作用, 法律责任方面不能得到有效支持与保障作用。因此, 在今后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中, 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方面都要加以体现, 使其有机的协调的结合起来, 并在法律责任执行过程中要有具体的执行标准, 细化、量化, 使执行部门有法可依, 执法时有法可循。

(四) 明确农业面源污染的主管部门, 科学合理划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由于农业面源污染涉及到农、林、牧等多个部门, 在污染防治中必然出现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交叉与重叠的现象, 这种现象会造成两种结果, 一种是各职能部门争相负责, 产生权力冲突, 另一种是各职能部门互相推委, 产生权力真空, 这两种结果都不利于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需要多部门的相互合作与配合, 这种合作不仅要建立在农业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之间, 还要建立在它们与各自相关方之间,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控制。农业部作为国家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长期以来一直主管农牧业的生产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使用管理, 是农业部门在促进产业发展和保护环境这两个目标之间, 往往倾向于前者。而国家环保部门对于农业污染问题, 又起不到直接的控制作用, 导致农业污染管理处于一种真空状态。为改变这种谁都可以管, 谁都可以不管的局面, 立法应明确农业部门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 负有防治农业污染的法律责任, 其他部门有义务配合其履行职责。因此, 我国的相关立法应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现有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划分, 划分其职能时分充分考虑到农业面源污染源具有复杂性、广泛性, 通过立法科学合理的界定出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各部门依法律赋予的职责行事, 职责明确, 权力和责任平衡。

摘要:我国面对巨大的人口压力, 为使农业土地资源充分得到使用与利用, 化肥和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手段。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造成土壤、水体 (河流、湖泊、海湾) 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污染, 成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最主要诱因。农业面源污染规模大、防治困难, 已经成为危害全球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农村是农民生产与生活的基地, 是全国人民生活的源泉, 近年来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严重,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提高农产品质量, 是国民经济的根本, 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立法

参考文献

[1]陈文英, 毛致伟, 沈万斌, 孙述海.农业非点源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J].北方环境, 2005 (4) .

[2]刘丽, 张仁慧, 柴瑜.西安市农业非点源污染控制[J].干旱地区农业研究, 2005 (3) .

[3]唐莲.白丹.农业活动非点源污染与水环境恶化[J].环境保护, 2003 (3) .

[4]宋秀杰, 陈博.北京市农药化肥非点源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J].环境保护, 2001 (9) .

[5]丛英利.浅议新疆草地生态环境退化因素及治理对策[J].新疆畜牧业, 2001 (3) .

[6]郭敏, 韩鹏飞.农业面源污染的成因及控制策略[J].河北农业科学, 2009 (4) .

[7]刘冬梅, 李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立法思考[J].世界农业, 2008 (3)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实践综述 篇9

一、国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及特点

(一) 美国

美国是最早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系统控制的国家。邓小云 (2011) 认为美国以《清洁水法》为核心形成了一套面源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她在其博士论文中介绍了《清洁水法》的调控对象, 调控方法, 如最大日负荷量计划 (TMDL) 、流域的方法、最佳管理实践 (BMPs) 、工业点源—农业面源排污权交易等。并且对清洁水法进行了评价, 指出《清洁水法》体现出了命令控制性、经济激励性和自愿参与性手段的综合运用的特点, 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方法体系进行了系统、具体、灵活的规定, 对经济激励与标准管理、自愿参与进行结合, 在联邦和州之间分配水质标准的制定、面源污染管理计划的执行和管理的权力和责任, 鼓励农民进行农业最佳管理实践。

刘冬梅等 (2008) 在其文章中对美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总结为:美国在1972年《清洁水法》中提出“最大日负荷量计划”, 1977年《清洁水法》提出“农村节水计划”。1987年《清洁水法修正案》鼓励实施“最佳管理措施”。1974年, 美国颁布了《安全饮用水法》, 目的是为了防治面源污染从而保障饮用水的水质安全。1985年通过了《食品安全法案》, 制定了“水土保持计划”及“保护承诺计划”。国会1987年的《水质法》明确要求各州采取措施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并对其进行系统的识别。1989年布什总统颁布了《总统水质动议法》, 保护水质免遭化肥和杀虫剂的污染。1990年颁布了《海岸区法案 (重新授权修订) 》, 要求通过“海岸区管理计划”的各州制定一个“海岸区面源污染控制法”。

美国在控制化学品和农药的使用等方面也进行了相关的立法, 如《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杀鼠剂法》、《有毒物质控制法》等。虽然美国没有专门的化肥法律, 但几乎每个州都制定了自己的化肥法律和类似于实施细则的法规。

除了上述立法外, 美国环保局还制定实施一系列的相关环境政策和计划, 比如邱君 (2007) 在他的书中提到的“自然资源技术补贴”、“自然资源储备计划”、“环境质量激励计划”、“畜禽废弃物的营养管理计划”等。

(二) 欧盟

张宏艳 (2006) 指出1975年欧共体制定了第一个环境行动纲领并贯彻落实, 1987年制定了“欧洲统一行动”, 为环境政策提供了法律基础。在此之后, 农业面源污染才受到重视。

欧盟防治面源污染的主要法律、法规有《硝酸盐指令》、《饮用水指令》、《农药立法》、共同农业政策2000年议程等。朱兆良等 (2006) 在分析它们的管制内容和主要措施时指出, 大多数欧洲国家比较倾向于实施“胡萝卜+大棒”的政策, 并且自愿性政策都引入了咨询系统。

邓小云 (2011) 在其论文中总结了欧盟防治地下水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水体系指令, 指出与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密切相关的指令主要有:《硝酸盐指令》和2000年《欧盟水框架指令》, 并对其进行了分析指出, 《硝酸盐指令》注重地下水硝酸盐污染的监测、预防和相应的行动, 而《欧盟水指令框架》更倾向于推行流域综合管理计划, 注重对地表水—地下水、水量—水质进行一体化的管理。

(三) 日本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 日本并未重视到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性, 1992年农林水产省发布的“新的食物·农业·农村政策方向”中第一次提出了“环保型农业”的概念, 日本才开始逐渐的关注环境保全型农业的全面发展。

1999年日本颁布《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 该法特别强调要注重农村及农业在保护土壤、涵养水源、保护自然环境等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 (刘冬梅等, 2008) 同年, 日本又颁布了《关于促进高持续性农业生产方式采用的法律》, 其明确规定了农业生产必须使用堆肥或其他有机质生产资料;规定了有机质、化肥施用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技术;并对适用了此类生产经营方式的农民给予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 (贾小翠, 2010) 1999年日本颁布了《家禽排泄物法》, 其从税收方面鼓励养殖户不在野外堆积或者是直接向沟渠排放禽畜粪便。2000年日本修订了《肥料管理法》, 其对含有污泥的肥料登记制度进行了标准登记制度化改革。除此之外, 为了促进以上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的实施, 日本还在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法律, 如2000年的《食品废弃物循环利用法》和2001年的《堆肥品质法》。

在农药管理方面, 日本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专门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农药管理法》、《农药取缔法》和《农药取缔法实施细则》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 建立了许多与农药相关的法律制度, 如农药的生产、进口注册管理制度。其规定在申请注册时, 农林水产省必须对毒性试验、残留试验及对环境的影响试验进行审核 (李海鹏, 2007) 。此外, 农林水产省要不定期的对农药的使用时间、使用方法和安全使用标准等事项进行公布。同时, 对于违规使用农药的行为, 经常是刑罚与经济处罚并处。

除了相应的立法外, 日本还通过制定一些政策来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如1994年制定的《可持续农业的指导方针》, 1999年的《可持续农业生产实践推广规范》和《畜禽粪肥利用推广及污染处理规范》等。 (贾小翠, 2010)

学者们通过比较美国、欧盟和日本关于农业面源污染的相关法律、政策, 总结出可借鉴经验, 主要包括: (1) 注重法律的配套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2) 法律法规中的惩戒措施标准明确, 具有针对性和层次性; (3) 管理部门职责明确; (4) 注重利用经济手段引导公众参与; (5) 多种管理手段“齐头并进”, 从各国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的内容来看, 条款中不仅包含了命令———控制型规范, 还涉及许多市场经济激励型规范。

二、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不足

美国和欧盟的经验表明, 水污染防治法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我国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也规定了相关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度, 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门规定有“五条一款”, 然而这仅有的几条规定却只是原则性的、指导性的, 缺乏执行力。

除《水污染防治法》我国还有一些法律也涉及了农业面源污染。王伟等 (2008) 在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介绍:1989年《环境保护法》规定政府要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1998年《农业技术推广法》第15条规定了农业技术开发、推广和教育培训制度。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海水养殖厂、沿海农田、林场应当执行国家肥料、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2003年《农业法》规定要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制度, 并且需要对农业劳动者安全生产进行教育;农产品质量负责制度, 即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药、化肥、农膜的质量要负责;生产者则要合理施用并尽量增施有机肥。2003年《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在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时要防止农业环境的污染, 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农膜和饲料添加剂等。2004年《渔业法》对海水养殖进行了规定, 不得因投饵、施肥而造成海水的污染。2005年《畜牧法》对草原牧区的禽畜养殖进行了规定, 从事畜禽养殖的生产者不得违规施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了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 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化工产品;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对农产品生产进行记录。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要节约使用化肥、农药并且鼓励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废农膜等的综合利用。

王莹从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角度进行了总结, 具体包括:2000年农业部发布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农药管理条例》、2002年《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农业部发布的《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2003年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2007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09年12月工信部发布了《农用薄膜行业准入条件》、2010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2010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2010农业部印发《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示范县 (场) 创建工作方案》、2011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1年12月农业部颁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的意见》、环保部2011年发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2020年) 》、2012年《国务院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2013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这些文件都或多或少涉及到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 主要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及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的合理使用进行了规定。

总的来说,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整个法律体系对防治的对象、防治的责任主体、防治的原则和措施都进行了规定;在使用命令型条款的同时, 也开始参考国外的立法经验, 将市场因素纳入其中, 注重用一些经济手段来刺激和激励环境保护型农业生产方式的推广。但学者们指出其仍存在一定缺陷:

首先, 立法指导思想的陈旧和立法规划的缺失;其次, 相关的法律繁杂且分散, 各法律之间缺少连贯性、系统性。内容的规定过于原则、抽象, 许多条款像是宣誓条款, 在落实上缺乏可操作性, 缺少配套规定;再次, 还表现为法律规定下的管理手段较为单一。长期以来, 我国的环境法律立法多是以命令控制型的规范为主, 缺乏相应的补贴、税费等激励机制;最后, 法律所规定的一些具体法律制度同样存在缺陷。如:有关农业清洁生产制度的规定急需细化。行政责任制度缺失, 如行政责任主体不明确, 追究行政责任的处罚过轻;民事责任认定含糊、不具体;缺少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等。

三、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建议

贾小翠 (2010) 对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行了立法重构, 认为首先要转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立法理念, 从法律上摒弃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 提倡一种可循环利用、清洁的发展模式。在立法模式上, 他认为在国家立法层面应采取综合立法模式, 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 在地方层面制定自己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另外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原则, 如以共同负担, 经济刺激, 生态补偿为主等。

刘冬梅 (2008) 等认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法律法规要先行, 法律法规的内容要具体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应明确农业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 完善农业污染法律责任, 鼓励公众参与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

王莹 (2011) 在文章中指出应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 应当与水污染防治法等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并分析了制定的必要性。在制度构建建议中重点提出了要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制度, 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都要加以体现。

邓小云从三个方面比较系统的提出了关于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建议:首先是预防性制度。主要包括农用化学品管理;征收化肥税、农药税;进行农业环境补贴;完善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最佳管理实践等。其次是农业面源源污染的治理型制度。将农业面源污染纳入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建设农业面源源污染监测系统;以流域为尺度, 水质—水量、地表水—地下水一体化管理;重点问题, 专项行动;农业面源污染突发事件应对等。再次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度的实施机制。主要有建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补偿制度;政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如构建环保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同联动及构建地方政府间联动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及国际合作机制。

摘要:研究资料显示, 农业面源污染己经成为世界范围内水污染的主要来源。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在国外最早开展, 我国起步相对较晚, 但在技术层面和经济层面上已经取得一定成就。很多学者认为, 农业面源污染如果仅仅依靠技术和经济手段进行防治, 不仅难度大, 投入成本高, 而且在现有的条件下效果也不理想。因此, 对于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还必须注重法律层面的规定。

关键词:农业,面源污染,法律实践

参考文献

[1]刘冬梅, 管宏杰.美、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及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J].世界农业, 2008, 4:35-37.

[2]邱君.中国农业污染治理的政策分析[D].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7:64.

[3]贾小翠.我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探究[D].中国政法大学, 2010.

[5]王伟, 沃飞, 刘凤枝, 姚秀荣, 王跃华.浅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与政策[J].中国农学通报第24卷增刊, 2008.11.

[6]杨莹.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D].昆明理工大学, 2008.

[7]胡斌, 林安薇.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控制[Z].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学会研讨会, 2007.

[8]邓小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 2012.

[9]朱兆良, [美]戴维·诺斯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课题组工作报告[EB/OL].http://www.cciced.net/zlk_1/cbw/procedings/sanjiesanci/ktzbg6/200908/P020090828761505385409.htm.

农业面源污染的成因和对策 篇10

1 国内外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1.1 国内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比较严重。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 2007年通过农业面源污染排放的总氮为270.46万t, 总磷为28.47万t, 分别占同期全国排放的57.19%和67.27%。调查表明, 农业面源污染即将成为我国流域污染的主要因素, 我国七大水系的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 湖泊 (水库) 富营养化问题相当突出。其中除长江、珠江水质良好外, 松花江为轻度污染, 黄河、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 海河为重度污染;巢湖水质为V类, 太湖、滇池水质为劣V类。另有研究表明, 太湖流域总氮的77%和总磷的33.4%来自于面源污染。巢湖的污染负荷中, 69.54%的总氮和51.71%的总磷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 进入滇池外海的总氮和总磷负荷中, 农业面源污染分别占53%和42%。因此,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对我国环境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1.2 国外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1954年美国农场已经普遍使用无水氨肥料、杀虫剂和除草剂。到20世纪70年代初, 化肥和农药已被列为全美水质量污染的第一大威胁因素, 农田施用的化肥是地下水硝酸盐的主要来源。美国环保局2003年调查结果显示, 农业面源污染是美国河流和湖泊的第一大污染源, 导致约40%的河流和湖泊水体水质不合格, 并且造成地下水污染和湿地退化。在欧洲国家, 农业面源污染同样是水体 (特别是地下水硝酸盐污染) 的首要来源, 也是造成地表水磷富集的最主要原因, 农业面源排放的磷占地表水污染总负荷的24%~71%。

2 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因子

2.1 化肥的过量施用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 施用化肥可大幅度提高产量, 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环境污染。目前, 我国化肥年使用量达4124万t, 按播种面积计算, 化肥使用量达400kg/hm2以上, 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造成污染而设置的225kg hm2的安全上限。但实际上, 施用的化肥利用率并不高。据试验结果表明, 我国每年农田养分被植物利用的部分很少, 氮肥的利用率仅为30%~35%, 磷肥为10%~20%, 钾肥为35%~50%。剩余的养分通过各种途径, 如径流、淋溶、反硝化、吸附和侵蚀等进入环境, 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 改变原有土壤的结构和特性, 造成土壤板结, 有机质减少, 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直接损害人体健康。对太湖、杭州湾富营养化的成因分析表明, 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污染源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农田的氮、磷流失。

2.2 农药的大量使用

我国农药的产量和使用量均居世界前列, 农药的广泛使用, 使病虫害、杂草等有害生物得到了有效控制, 同时也给农村大气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带来了污染。农药在各环境要素中循环并重新分布, 污染范围迅速扩大, 导致全球大气、水体 (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土壤及生物体内都含有农药及其残留物。一般来讲, 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 而80%~90%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所以最终除了起作用的农药外, 大部分的农药汇集在土壤中, 这部分农药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水体, 致使水体各种污染物质含量超标, 水质不断恶化, 破坏了农田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同时, 使用后的农药包装物弃置在沟渠边、池塘边或施药后受雨水冲刷而污染周围水体。

2.3 畜禽养殖废弃物的随意排放

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 直接排放到江河湖泊、鱼塘中, 使水体氮、磷含量升高, 造成水体严重富营养化, 最终导致对有机污染物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而且污水中的有毒、有害成分进入地下水, 可使地下水溶氧量减少, 水体中有毒成分增多, 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 造成持久性的有机污染, 使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 并且极难治理和恢复。畜禽废弃物中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以及滋生的蚊蝇, 成为人、畜传染病的传染源。

3 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对策及建议

3.1 科学施肥, 防治肥料污染

根据气候、土壤类型以及作物对养分的吸收规律, 科学预算作物需肥量中氮、磷、钾三要素配比, 适时适量施肥, 以提高肥料的经济效益, 减少化肥在土壤中的淋失和污染。研究开发和施用有机、无机复合肥及生物肥料, 采取深施或混施, 以水带氮, 分次施肥及平衡施肥等方法, 避免化学肥料使用过量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这种模式可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改善作物的营养环境、增加农田土壤生物量, 从而减少土壤氮素大量往深层土壤下移和进入水体的趋势。而且也降低了因肥料的流失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 减轻其对农业面源的污染。

3.2 加强农药管理

严格农药登记管理, 调整农药产品结构, 开发、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 推广农药减量增效综合配套技术, 组织开展生物防治, 推广使用生物农药, 全面停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信息系统, 推广病虫的综合防治技术和生物防治技术, 减少化学用药。这样不仅可以保护生态环境, 而且还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

3.3 规范畜禽养殖

治理的基本原则首先就是遵循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在此基础上, 遵循“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的基本原则, 倡导有效控制污染的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 包括根据土地环境容量确定养殖规模, 保证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有足够的土地消纳, 减少环境污染, 增加土壤肥力的养殖业容量化控制;通过改常流滴水为畜禽自动饮水, 改稀料喂养为干湿料喂养, 改水冲粪为人工干清粪, 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畜禽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后再排放以及充分利用自然处理系统, 走以农养牧, 以牧促农的生态化发展道路。

其次是建设以畜禽养殖为主的庭院生态工程, 主要模式有“种植业—加工业—畜禽养殖—农村能源 (沼气池建设) ”等。可以推广以农户为单元、以户用沼气池为纽带的以畜禽粪便为主的能源生态模式, 促进畜禽粪便的循环利用,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达到经济、环境、社会三效益的统一。

4 农业面源污染研究的启示和展望

农业面源污染将是21世纪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问题的程度之严重和范围之广世界上无先例。水体污染物中来自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上的污染约各占1/3。前2项基本得到控制, 而对农业面源污染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办法。农业面源污染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甚至生命, 现在却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中国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 目前还停留在“点”上。有一些地方进行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尝试, 开展生态农业, 有机农业等, 但推广还很慢。农业面源污染涉及千家万户, 问题复杂, 缺少政策框架和配套制度, 同时缺乏相应的机构向民众宣传面源污染的原因和防治办法, 以及鼓励和推动农民采用有效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因此我们更要从以下3个方面来加强研究。

(1) 科学划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区, 因地制宜, 分区、分类防控面源污染;优化种植结构, 丰富农田生物多样性, 充分利用流域土壤及环境养分资源, 大幅削减化肥用量;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发展病虫草鼠害绿色防控技术, 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优化田间灌排管理, 建设农田尾水生态沟渠与缓冲带联合净化工程;合理控制流域养殖规模, 优化圈舍结构, 配套处理设施, 建立农业废弃物规模化利用的加工企业;逐步优化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低污染产业, 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带动农业废弃物收集与循环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

(2) 应将微观层次上的农户行为纳入农业面源污染的分析框架中, 系统地探讨既定的农作制度、土地制度安排、农户收入结构与农业面源污染之间的关系, 应重视农业工程技术与农业面源污染的关系研究, 并注意种植结构与农业面源污染的关系研究。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不仅是个工程技术问题, 更有体制和机制方面的研究课题。同时,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 有关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还将是长期的、动态的。

(3) 推进科技进步, 为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提供技术保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 培养和锻炼一批科技创新人才。深入开展生态农业理论、实用技术的研究, 为生态农业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有利的技术保障。加强对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的技术教育、完善农业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制度、引导市场对于环境友好型农产品的消费偏好等。

摘要:现今, 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日益凸显, 已成为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阐述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及危害, 分析农业面源污染产生的原因及研究发展现状, 从而提出了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对策和研究展望,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供了科技支撑。

相关图文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