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与政策精准扶贫(精选6篇)
篇1:形式与政策精准扶贫
决战小康精准扶贫之我见
陈果
201431040338
应用化学2014级
我们是共产主义国家,在邓小平理论的带领下,已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从开国到成为强国,中国只用了60多年的时间。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国发展速度史无前例的快。离全面不如小康社会只有一步之遥。这个时候要狠抓扶贫,扶贫是一项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战略举措,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的重大意义,这是共产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需要。虽然我们的生活已经基本步入小康,但我们还应该看到那些在贫困地区生活的人民,我们更应该关心他们,他们是中国人民的一员,应该受到帮助,有权利得到更好的生活。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民生导向、共同富裕代表着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终极目标。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所以,消除贫困,共同富裕,不仅关系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问题,而且关系到全体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仰问题。
扶贫的六个精准是: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这是扶贫措施,也是扶贫方针。那么何为“精准扶贫”呢?那就是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握好当地的综合态势,找到当地的发展致富的“命脉”,遵循客观规律将扶贫资金、资源用在该“使力”的点上,用在真正能为民带来增收的产业、实业上,走出一条符合当地文化、环境背景的特色致富路。
制定科学计划是精准扶贫的基本要求,只有规划对了,才能建设,才能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所以,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不能被忽略的,不能为致富而致富。赚小钱失大财。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制定一套符合当地情况的可持续发展的计划。不能说投钱到位就行,我们不能浪费纳税的金钱,我们要立足于改变当地经济结构,提高当地人民收入两方面考虑。当然,更加需要执政者走进群众,在群众中了解群众的意愿和需要,明确方向和目标,汇聚民智。走近群众不仅要倾听,更要看,甚至还有闻。只有领略当地风光习俗,才能更好的制定出符合当地的扶贫方案。才能更得民心,受到群众支持,工作也更好展开。
发展特色经济是扶贫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可以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前提下,最大的改善当地经济。地交苗寨的精准扶贫成功就在发展当地特色经济上。他们通过种植养殖和加工,利用当地美丽的自然风光,成功把这些产品打入市场。这个非常值得学习。我们是要改善穷人的生活,不是改变得天翻地覆,那还不如直接迁走当地人民。所以在改变当地产业结构时,一定要非常慎重。
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更要重视,是阳光操作管理。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带电“高压线”,治理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同时,还应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不致“张冠李戴”。就政治上来说,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各级都要按照自身事权推进工作;各部门也应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精准扶贫,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另外,我们还应该广泛发动群众,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各个企业,成功人士,专业人才去创业发展。用先进理念、技术、信息以及成功的项目帮助他们发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精准扶贫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在有能力时,也应该响应政府号召,为中国建设出一份力。
篇2:形式与政策精准扶贫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推进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和资金规范使用,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举措。笔者通过对自身扶贫驻村点工作进行总结后认为,地方精准脱贫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政策落实和资金使不到位,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机制,切实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足。很多贫困户因文化素质相对较差,思想相对保守,脱贫致富主观意愿不强,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全面、不深入、不透彻,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田不种、有事不做,等救济、靠救济、要救济,养成了懒、散的习惯。
二是识别困准。精准识别是保证扶贫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扶真不假的重要前提。但现行的识别标准是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多少而定,而可支配收入的渠道和途径多而杂难以核算,且有的农户是因懒致贫,不是因病、因残等特殊情况致贫,造成了识别困难。三是自身不力。贫困户大多老弱病残,自身发展能力不足。部分贫困户虽有五保金或低保金,但如果不组织创收仍达不到脱贫目标。而组织创收,又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不足不能增收,脱贫难度大。四是制度缺陷。有的扶贫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使用对象、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没有作出具体要求,导致资金和项目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或者撒胡椒面,未能瞄准靶心,效果差。
五是投入不足。制约脱贫的因素很多,如水、电、路、技术、市场、信息等。虽然有些问题得到了解决,但还存在薄弱环节。加强和改善薄弱环节还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目前的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
六是统筹不力。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其他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工作联系、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等相互之间协调不够,社会帮扶体系还未完全形成,部门之间合力不够,不少是各自为阵,没有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二、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扶贫工作中“输血”重要,“造血”更重要。要把扶贫与扶志有机地结合起来,既送政策、送温暖,更送志气、送信心。如果扶贫不扶志,扶贫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即使一度脱贫,也可能会再度返贫。只有切实发挥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才能真正实现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二是创新机制。专项扶贫措施,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扶贫试点、革命老区建设等,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通过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实行“点菜式”扶贫、“一户一策”,并集中力量大力推进,切实做到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三是加大投入。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促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人口发展能力。项目资金到村到户要精准,专门瞄准贫困人口,避免撒胡椒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完善信贷。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扶贫养殖基地和种植基地、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脱贫增收资金不足的问题。
五是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注重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户、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各方支持与贫困户自身努力结合,汇聚扶贫开发强大合力。
篇3:形式与政策精准扶贫
一、30年扶贫开发的政策安排及问题
贵州六盘水作为国家重点开发的煤电基地,长期被强调为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做贡献,忽视基本利益诉求处于严重“抽血”状态。政策设计寄希望于“通过资源开发来带动贫困地区脱贫,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在全市4个县(区)中,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3个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钟山区为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共有贫困乡镇68个,615个贫困村,足见贫困面广、程度深、返贫效应强烈。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工作。通过政府组织实施物资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扶贫实践,有效地促进贫困缓解。总体上看,六盘水扶贫开发大致经历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1986-1993年)大规模开发式扶贫,第二阶段(1994-2000年)“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第三阶段(2001-2010年)新世纪扶贫攻坚,第四阶段(2011年—至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通过一系列扶贫实践,有效缓解贫困、减少贫困人口,实现贫困程度迅速降低。正是凭借国家政策“高势位”,以其理论高度、实践强度、以及多维价值向度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国家治理及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然而,深入实地调研发现,基层政府、村委会组织或个人等部分扶贫主体对国家的政策认知、解读、理解不到位,从而具体执行发生走样出现“扶贫扶富”与“越扶越贫”的诡异。在贫困问题深重的基层,扶贫项目被搁置、扶贫资金被截留、扶贫政策被肢解。再加上地理位置偏远,交通基础设施滞后以及信息不对称而处于监管“盲区”,严重制约深度脱贫与精准推进。
二、六盘水30年扶贫开发的政策绩效与实证测评
1、六盘水实践
经过30年主导型扶贫开发实践,农民人均收入显著增加、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扶贫机制体制建立、政策运用能力逐步提升。
首先、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1978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78元,1985年增到230.3元,1993年上升为545元,2000年增至1313元。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522元,高出全省农村居民收入136元。其次,贫困人口显著减少。1978年,贫困乡185个占全市256个乡的72%。“八七”扶贫攻坚实施7年,由128.2万贫困人口减少至27.04万。全市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38.3%下降到2015年的14.95%,共减少贫困人口55.99万人。再次、扶贫机制逐步完善。在市、县、乡镇都专门成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从形式到内容建立行政首长责任制,制定扶贫规划、建立党建扶贫、金融扶贫和定点扶贫。强化对口支援帮扶与中央机关、科研院所定点帮扶工作,扶贫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产业、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2、实证测评
(1)贫困及反贫效果。30年扶贫开发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但要在2020年取得“扶贫攻坚”的彻底胜利,并与全国实现同步小康反贫困依然是摆在穷人面前最艰难的现实问题。尽管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但资源价值与经济效益错位、贫困发生率和贫困深度指数较高。表2所示,经过扶贫攻坚2014年六盘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6791元,但全市仍有贫困人口50.99万占全省比重8.2%,暗含扶贫任务艰巨。
资料来源:根据全国、贵州省统计公报数据计算整理,贫困深度指数公式为:贫困深度指数=贫困发生率×(1-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贫困线);2010年、2012年、2014年贫困线分别以1196、2300和2736元为基准,把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人口统计为贫困人口。
表2数据显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13.9%上升为19.55%,高于全省1.55个百分点,相当于全国贫困发生率7.2%的两倍。而贫困深度指数由-0.27939降至-0.28975,降幅10.36%;贵州省则由-0.23025降至-0.39914,降幅16.89%。全国由-0.27174降至-0.24910,降幅达18.83%。贫困深度指数大幅降低,折射射出贫困问题异常深重。
(2)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协调度。大规模工业布局形成的随矿建居模式,导致工业化超前与城镇化滞后同步趋向性偏离。根据1975年H.钱纳里和M.塞奎因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比较模型,判定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发展状况。按照国际上以1.4-1.5为合理水平测算,六盘水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协调性较差。详见表3
从表3数据显示,2007年六盘水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度为0.3845,不仅低于全省0.6522,更低于全国0.9702。即便到了2014年,协调度由2011年的0.6059上升为0.8180,依然低于全省0.9618与全国的1.2857。区域工业化超前城镇化严重滞后发展,计划体制下的户籍制排斥农民进城限制其自由流动;市场经济中教育、医疗和住房等社会保障缺位,同样阻碍农民市民化进程,使其过着“工作在城镇、生活在农村”的迁徙式生活。不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城镇化”与城镇的“人”化问题,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就没法实现。
(3)社会事业发展及水平。2014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024.73亿元占全省比重11%,第二产业总产值567.08亿元占全省14.74%;生产原煤7121.68万吨,煤炭开采与洗选产值占全省676.28亿元的44.25%;发电量364.82亿千瓦时占全省21.7%。
作为贵州经济大市和工业强市,社会事业滞后经济发展反贫动力严重不足。地方院校2所,仅占全省4.08%;在校生10220人仅占全省2.21%。地方院校规模小数量少、办学层次低、人才培养模式单一、服务功能弱化早已构成区域发展“短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六盘水市每10万人中,700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仅占全省、全国的96.15%和49.95%;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仅占全省、全国的比重为79.45%和47.08%。可见,人力资源短缺创新乏力,引智势成为脱贫开发的重要问题。医疗卫生方面,2012年该市医院164家占全省7.42%,卫生院床位9762张占全省比重7.53%。除卫生技术人员占全省8.75%与人口占比8.21%基本匹配外,其他主要指标均不及全省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与工业经济高贡献度异质性突显,深刻地折射出区域发展协调性较差。
(4)资源利税抽走导致贫困。作为国家煤电基地,长期实施煤炭产品国家统一售价,而且低于成本价售卖维持运转。1965-1994年六盘水市的统配煤矿(含地方煤矿)、水城钢铁公司、水城水泥厂、盘江化工厂以及水城发电厂等主要资源型企业上缴国家税收总额135345.42万元。在1994年“税费制”改革前,资源型企业所获利益绝大部分上缴国家,地方几乎没有任何提留。1992年以前没有收取资源税,到1994年全市共征收资源税2857.3万元。即便资源税改实施从量计征,也难从根本上弥补地方财政损失。
研究发现,煤炭售价多次调整贵州调幅一直低于全国。1979年,全国煤炭出厂均价调增至5元/吨,贵州仅1.69元/吨;1990年,全国调增至8元/吨时,贵州仅7.40元/吨。30年来,贵州煤炭产品平均售价以3.43%幅度递增,低于全国煤炭售价平均提价幅度和原煤成本上升幅度,煤炭企业越亏越多。1995—2005的10年,煤炭资源税没有任何调整;直到2005年才将煤炭出厂价统一调增至2.5元/吨。从2006-2010年征收资源税75237万元,仅占全市税收的10.82%;煤炭行业税费收入190324万元,仅占全市总税收1049146万元的18.14%。
资料来源:根据2008-2014年中国、贵州及六盘水统计年鉴综合计算而得
2014年,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6791元。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83.61%,而社会救助和补贴159元、惠农补贴50元比上年增长-37.5%,政策性生活补贴仅56元。可见,财政税收有限、专项补贴较少、转移支付过低折射出开发式扶贫诸多问题尚未解决,资源开发并未实现脱贫致富。
三、精准扶贫下实施反贫战略调整与贫困治理转型
当下中国,贫困农民已不可能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贫困,反贫战略调整与贫困治理转型,对农民“还权赋能”增强发展能力实施精准扶贫当是长久之策而不是权宜之计。因此,可采取以下策略应对:
1、脱贫转向贫困治理
开发式扶贫中工程性减贫负效应突显,而过于注重资源开发忽视利益补偿与农民被严重工业化。同等的发展机会,富人、能人以及村官等强势群体容易把握,弱势的农民很难从中受益存在被挤出的问题。单纯依靠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制和主导型扶贫开发可能并不足够,甚至在某些条件下会适得其反。需要积极转变思路和创新思维实现由脱贫向治理贫困转化,从管制型国家转变为治理型国家。
第一、治理理念上,政府主导下扶贫工作注重管理,强调主客体之分,即政府主导穷人被主导;而“治理”消除主体与客体的区分,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和协同治理。第二、治理主体上,从民间慈善帮扶转为政府救助,强化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贫困群体一道共同参与。第三、治理方式上,由救助式、开发式扶贫转向参与式、开放式扶贫转化。在开放式扶贫中注重贫困者的能力获得,由被动反贫困走向主动反贫困。第四、治理目标上,由强调改善穷人的经济条件到贫困者发展能力提升,以及可行能力获得并消除社会排斥。
2、反贫困的战略调整
很长一段时间,鉴于扶贫工作不容易出政绩,导致部分人的积极性不高,部分扶贫资金与项目安排缺乏有效监管,富民项目被搁置、扶贫对象瞄准错位、扶贫资金被挪用抑或被截留的诡异。深度扶贫中,由开发式扶贫向开放式扶贫转变,需强化政策落实和责任追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施行改变传统的扶贫模式。
创新扶贫机制体制,注重制度落地生根可采取以下策略规避政策减贫“水落船低”现象发生。第一,强化政府服务与经营政策的能力提升。给予地方政府足够的发展权、处理权和裁量权。深化扶贫开发的机制体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延长生态产业链促进产业生态健康发展。第二、强化贫困者的可行能力获得。扶贫从数量到质量、由速度到效益、由规模到品牌的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亟需增强贫困者反贫能力提升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生态产业链与产业生态链,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互动发展。第三、强化反贫制度化、法制化进程。确保扶贫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规避人事更迭“人亡政息”现象发生。
2、贫困治理转型
脱贫攻坚阶段,贫困特征、类型和性质正发生“历史性转变”。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化,由各部门、行业分散帮扶转向集中帮扶,由“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由政府主导扶贫转向政府、社会以及产业协同推进。因此,亟需从三方面实施反贫战略调整,强化贫困治理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
第一、从外部性政策规划向机制体制建设转化。针对矿区贫困、阶层贫困和制度贫困强化反贫制度供给,通过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共轭协整,确保穷人的基本利益不受损。第二、从政策供给向制度创新转化。强化扶贫制度性转型,政策供给务必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对症下药精准、产业扶贫精准、靶向瞄准精准,真正治穷病、拔穷根啃掉“硬骨头”。第三、由开发式扶贫向开放式扶贫转变。注重政府、市场、物资、技术以及居民参与,以开发带开放、以开放促开发,在开放与扶贫辩证统一中发挥社会、产业和政府的多元组合力量进行贫困治理。
四、结语
农村贫困作为一个成长发育型的现实问题,扶贫攻坚亟需国家及时做出反贫战略调整促进贫困治理转型。减贫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治理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开发顶层设计,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与贫困治理实践。吃透文件精神大胆创新,可从从宏观审视贫困规律与演化逻辑,再从微观层面展开政策聚类、问题识别等综合性研究,创新扶贫机制体制的理论与实践,期待着学界、政界以及社会各界与百姓一道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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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
全县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后期攻坚难度较大,任务十分艰巨。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短板依然明显。水利设施滞后,河谷川坝区农业生产中水资源利用率低,抗灾能力差;半山干旱区缺乏蓄水、引水设施,农业生产不稳定,靠天吃饭的耕种方式没有改变;农村群众仍存在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问题,如泰山乡李山村人饮工程由于干旱造成季节性吃水困难。通讯不畅,站儿巷、云屏、泰山、太阳等深山区手机信号差、通讯质量不稳定,广金4个村不通手机信号,电信宽带覆盖58个村、移动宽带覆盖18个村,50%的村不通宽带或宽带只通到村级活动室,农村群众信息闭塞。全县有1343户需要进行危旧房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55%,有的建在圈舍旁,设施较为简陋,卫生条件较差。所调研的11个村除左家乡左家村、金洞乡新潮村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之外,站儿巷镇管江村、云屏乡元山村、广金工作站龙王庙村等深山区村,组与组之间距离达到几公里,户与户之间居住分散,导致公共设施配套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难以全覆盖,脱贫成本不断加大,建成的农家书屋、图书阅览室、村卫生室等公益设施使用率低。
二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不足。近年来,农村人口持续减少,2013年全县农村人口3.68万人,比2005年3.93万人减少2500人。再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为支撑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全县常年外出务工人数达1.12万人,有劳务技能资质的只有2059人。留守农村的多为老、妇、幼、残群体,产业发展需的劳动力支撑严重不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缺乏导致村两委班子缺乏后备人才支持,存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
三是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低,千家万户小生产不能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特色产业受自然、市场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大,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低下。如广金工作站大鲵养殖受市场价格波动,养殖户损失惨重,户均亏损20多万。全县“两主四辅”产业只有香茹产业由黄波菌业订单收购,其他的均为农户分散经营;全县获得“三认证”的农业企业只有2家,发展的115个专业合作组织作用发挥有限,产业发展基地化、标准化、市场化程度低,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弱。全县特色产业获得注册商标的只有2个,获得无公害认证的只有3个,获得产地认证的只有4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只有1个,除了狼牙蜜之外其他产业的商品化率低,市场准入困难,多以初级产品参与市场交换,利润低,缺乏竞争力。
四是农村金融整体上缺乏。虽然2014年全县各项贷款达到了11.45亿元、同比增长19.4,涉农贷款达到了9.59亿元、同比增长12%,但全县20.69亿元各项存款中44.7%的金融资金没有用于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各项惠农金融扶贫贷款审批放款周期较长,而特色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大多在备耕期间,致使群众年初发展产业急需贷款时贷不到款,迫使一部分群众放弃发展产业,一部分群众不得不从农村信用社或民间借贷年息一分多的贷款,享受不到金融扶贫政策。同时,全县39个村级扶贫互助协会只有26个正常运行,13个因办理不了机构代码证,扶贫互助资金无法拨付到村,影响了农户小额信贷需求。
五是因学、因病和因婚等致贫问题突出。在就学方面,由于村级教学点的撤并,学生只能到乡镇中心学校上学,也有部分家长把孩子送到县城上学,孩子较小的还要租房子陪读,既造成了劳动力闲置,又增加了家庭开支。以小学生为例,除学杂费外,全年生活、购买文具书籍和住宿交通等费用近7千元,加上家长陪读的生活和房租开支5千元,小学生的教育成本就达到1.2万元,高中生和大学生的年教育支出分别达到了1万元和3万元,农村家庭教育负担沉重。在就医方面,乡镇医疗设施闲置情况严重,广金卫生院只有3名医生,一个月能收治4、5名病人,还存在有医无药的问题。虽然村级卫生室覆盖率较高,但医疗水平及服务能力有限。农村群众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2014年全县农村群众患癌症的有47人,年人均医疗花费达1.8万元,个别大病患者花费在10万元以上,因病致贫或返贫问题突出。在婚丧嫁娶方面,农村结婚费用高涨,动辄十几万元的花费成为农村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受性别结构失衡、贫困乡村女青年外出务工、婚姻迁移等影响,导致农村30岁以上单身汉比例较高,这些人没有生活的希望和发展的动力,脱贫致富的意识不强烈。
二、对策及建议
把完善基础设施作为支撑,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把精神扶贫作为关键,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保障,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
一要夯实发展基础。针对高寒山区、深山区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的问题,建议加快贫困县重点镇、中心村的规划建设,结合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群众向重点镇和中心村集聚。同时,加大整合力度,将各项涉农资金和项目聚集起来,推进扶贫开发财力和物力向特困片区倾斜,确保每年9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和80%以上的涉农项目投入到特困片区,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步伐。继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好农业产业灌溉问题。继续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提升通行等级和能力,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出行环境和产业发展交通条件。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快农村厨房、圈舍、厕所的改造;坚持“建新拆旧”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等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电信、联通、移动基站及宽带等通讯设施建设,实现信息化到村到户。
二要突出人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人口结构变化的趋势,结合山区农业发展特点,大力发展附加值高、用工量少的生态农业。同时,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加大“雨露计划”、贫困户“两后生”职业学历教育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实现 “一户一个技术能手”, 切实提高群众产业发展能力。加大农林牧等行业科技人才的培训力度,加强县乡教育、卫生人才引培工作,努力提升全县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服务保障能力。
三要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三型四化”(生态型、特色性、效益型、规模化、设施化、复合化、品牌化)农业,促进传统农业向有机农业转变、单纯农业向产业融合(一二三产融合)转变、低附加值农业向高附加值农业转变、重生产向重生产与重市场并重转变,不断完善农地产权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组织体系和农业标准化体系。继续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组织的发展,努力培育3至5户能够支撑带动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发展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增强产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突出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优势,着力加强“一注册三认证”工作,切实解决好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问题,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拓展产业扶贫思路,加快发展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亮点。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将农村新建的闲置住房充分利用起来,通过引进旅游服务公司、扶持大户、群众自营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农家乐、农家客栈,促进农村群众返乡创业,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尽快研发一批旅游消费纪念品和具有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商销售产品。同时,把山野菜加工、土蜂蜜养殖和加工纳入产业扶贫范围,并给予一定补助,拓宽农村群众的增收渠道。继续加强电商平台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运用平台建设,建设全县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通景点门票、酒店、农家乐、农特产品团购预定等服务,积极推进农特产品网上销售与乡村旅游联动发展。
四要强化金融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农村资产的登记确权颁证工作,积极做好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设立双联贷款周转基金,用于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贷款周转。按照产业发展实际,调整各项贷款的发放时间进度,适当延长贴息贷款的期限和还贷方式。切实发挥好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的作用,尽快解决好13个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的运行问题。发挥互助资金协会贷款灵活的优势,鼓励社会资本加入互助资金池,赋予互助资金担保功能,允许乡镇统筹使用互助资金,最大限度挖掘互助资金的潜能。探索试点中药材、经济林果、养殖等特色农业保险,有效防控贫困户产业发展风险。
五要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寄宿制学校和乡镇幼儿园建设,解决家长陪读问题,释放更多农村劳动力,增加家庭收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学生营养餐和贫困大学生生源地贷款项目,减轻农村家庭经济负担。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乡村医疗、妇幼保健服务功能,抓好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对未建卫生室的贫困村,进行整合后在相对集中点建设。建立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生活救助、人文關怀等制度,完善贫困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扶持措施,切实把各项民生措施覆盖全部贫困人口。继续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农民、新风尚、新形象“四新”竞赛活动,将群众脱贫致富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文明新风创建相结合,实现村容村貌和农民精神风貌双提升,让广大群众成为扶贫攻坚工作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六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挂职担任第一书记,提高村两委班子服务群众、带头致富的工作能力。千方百计增加村级积累,在加大基层工作经费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探索基层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挂钩的机制,把对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的财政扶持资金作为股份投入进行分红,产业发展效益纳入村级资金积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管护和村级公益设施管护的支出,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按照目标精准、对象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核精准、保障精准的要求,加大对基层组织考核力度,发挥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
篇5:国家精准扶贫政策
2017年国家精准扶贫政策
一、发展生产 1技能素质提升 1.雨露计划培训,国家精准扶贫政策
。将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雨露计划”培训范围,到村、到户或在乡镇所在地举办的培训,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核定经费预算;在县城举办的培训,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的标准核定经费预算。
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2.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将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培训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元。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3.免费学历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优先选送为“省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对象,免费参加福建农林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历教育。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4.免费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举办一次贫困户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免费培训。实施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二、发展生产扶持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林下经济等农村二、三产业项目补助或贷款贴息,单户一般不超过5000元,贴息资金每户不超过2500元。
直接带动3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80%以上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补助3000-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2.发展林业生产
造林补贴:中央造林补助人工造林100元/亩;森林抚育100元/亩;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珍贵树种造林每亩补贴500;省级乡村景观林每亩补贴8000元;生物防火林带每亩补贴1000元。
竹林补助:南平市竹林优化改造项目,竹林机耕道:3.5m宽机耕道7500元/公里;竹林配方施肥:300元/亩;蓄水池:1万元/立方米;市级竹林示范片:念山村、高林村、竹业公司竹森基地、城关林业站站有林基地;竹林示范片内,水泥硬化10万元/公里,套种无患子800元/亩。
林下经济补助:开展林下种植中药材等或林下养殖蜜蜂及其它特色野生动物并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项目可列入林下经济扶持补助项目,项目业主可向当地乡镇林业站申报。实施单位:县林业局
三、生产技术支持
1.科技对接贫困户。对发展特色种养的贫困农户,组织县、乡技术干部,按贫困户生产发展的种类,把技术指导干部与贫困户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实施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
2.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技术指导,每人每季度不少于2次,每年关键农事农时节点现场技术培训指导2次以上或驻村指导。每个选派科技人员至少开展一个种植、养殖或农产品加工方面的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四、生产风险保障
实施“三农”保险。对投保“三农”综合保险的农户,采取差别化保费补贴模式,水稻保费补贴10%;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费补贴10%;农房叠加保费补贴16.66%;森林(生态公益林及商品林(散户))保费补贴15%;自然人公众责任险1.5元/人保费补贴100%。以上项目为县级财政按承担比例、其余部分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规定比例承担。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县人保财险公司 2就业创业 1 职业技能提升
1.春潮行动。贫困劳动力参加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350元培训补助;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给予500-2000元的培训补贴。
2.免费创业培训。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SYB创业培训。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2扶贫对象社保补贴
对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给予1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延长至60周岁。实施单位:县人社局施单位:社局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以下对象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其实际缴费额40%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4创业扶持
创业资助。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贫困对象租用经营场地的(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5吸纳就业奖励
1.社保补贴奖励。吸纳安置就业困难贫困对象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贫困对象,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贫困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应缴纳的其它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享受之日起计算)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6民营企业、商会带动
2016年起,对接省、市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和商会精准扶贫“百企帮百村”,10家企业对接帮扶10个贫困村。同时,组织本县10家企业对接帮扶10个以上贫困村,时间为3-5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实施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2017年起,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和商会帮扶10个以上贫困村,每个企业(商会)结对帮扶10户以上贫困户,时间为3-5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实施单位:政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就学资助 1教育资助
1.学前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2.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助学金。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2)免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及其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5.高等教育阶段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6.少数民族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2社会奖学
(1)希望工程。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不含军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录取的贫困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即大一新生),根据家庭贫困程度不同每人一次性奖励助学金1000至5000元不等。实施单位:团县委
(2)春蕾计划。资助一批贫困女大学生和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小学生为每人每年400元,初中生为每人每年600元,高中阶段为每人每年1200元,高等教育阶段为每人第一年2000元,后三年每年1000年。实施单位:县妇联
(3)光彩助学。每年为15名家庭贫困学生争取光彩助学金,每人5000元。实施单位:县委统战部 4医疗救助 1医疗救助
1.资助参合参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2.特殊门诊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资料共享平台
《国家精准扶贫政策》(http://)。年累计最高限额2000元。
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范围参照我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住院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含住院分娩),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救助限额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累计最高限额2万元。实施单位:县民政局 2大病保险
1.参加新农合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84%的比例给予补偿;个人住院医疗总费用中,目录外费用(自费)部分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给予补偿,累计最高补偿封顶额为20万元。实施单位:县卫计局
2.当年内个人住院费中自付费用在10至14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救助6000元、在15至19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救助8000元、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0元。实施单位:县慈善总会 3特殊群体医疗救助
1.特困急危重症孕产妇救助。参加新农合急危重症补贴金额每人3000元,特困户大额补贴个别申请,最高限额每例不超过1万元。实施单位:县卫计局
2.“母亲健康1+1”资助两癌贫困妇女。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妇女救助金额提升一个档次,但最高救助额不超过资助标准最高金额。实施单位:县妇联 5保障兜底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给予政策性兜底保障。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650元。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实施单位:县民政局 6搬迁建房 1 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五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就地新建;六是五保户安置(如到幸福院、养老院等)。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2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及要求
1.国定扶贫标准贫困户补助政策:属于国定扶贫标准的(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55元,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26元)搬迁人口每人补助25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省级财政补助3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人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贷款期限20年,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贴息。
2.省定扶贫标准贫困户补助政策:属于省定扶贫标准的(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97元,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707元)搬迁人口每人补助10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000元;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
3.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补助政策:省级财政每人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
4.五保户、鳏寡孤独群众补助政策:一是五保户安置。没有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五保户,省级财政按每户15000元给予补助,鼓励五保户入住农村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二是鳏寡孤独等特困户。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5.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住房面积要求: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经济实用和“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面积。(1)一户一宅安置。易地搬迁自建户,原则上宅基地每户控制在80—110平方米以内。对国定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用好国家安排的各项补助和政策性贷款,不得自行举债扩大建房面积。为从长计议,可以采取预留空间的办法,在确保贫困户不举债的前提下“打三建一”,即按3层打地基,今后根据自身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加层扩建。(2)套房(公寓)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人均住房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3造福工程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补助政策
1.省级补助政策:对10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每增加100户增加补助150万元;对20—99户的安置区,以20户补助20万元为基础,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
对在集中安置区建房安置的国定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从地方政府债券(人均10000元)和专项建设基金(人均5000元)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2.市级补助政策:对百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建设,每个安置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万元;50户至99户集中安置区,每个安置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万元。20户至49户集中安置区,每个安置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万元。市财政按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安排免息周转金借款,用于各乡镇(街道)统筹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借款于第二年开始分三年归还。
3.县级扶持政策: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免息周转金借款,用于各乡镇(街道)统筹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借款于第二年开始分三年归还。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地灾点搬迁农户在旧宅拆除并复垦后,可叠加享受国土资源渠道补助每户10000元。实施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4危房改造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的,给予每户9800元中央补助资金。实施单位: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5搬迁建房用地
1.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用地按照灾后重建政策执行,允许实施搬迁农户当年申请、当年建房,第二年安排指标。
2.减免贫困户土地交易服务费。在册贫困户到县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办理土地转让,减免土地交易服务费一次。
3.减免贫困户土地勘测相关费用。在册贫困户因危旧房改造需要,到县土地勘测规划办理证明资料,免收资料费、测绘费;办理不动产登记减半收取有关测绘费用。
4.减免贫困户土地档案查询费。在册贫困户到县土地档案馆查询本人有关的土地登记资料,免收查询费、证明费。
5.减免贫困户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在册贫困户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
6.支持贫困户危旧土坯房改造。对农村贫困户危旧土坯房改造所需用地,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对用地计划指标实行专项安排、应保尽保,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实施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基础设施 1交通运输
1.贫困村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优先列入计划,优先实施。2.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对贫困村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广电网络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免收安装费,赠送机顶盒与智能卡。实施单位: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政和县分公司
2.对应的扶贫挂点村给予免一部村部固话通讯费,全年最高减免3600元。3.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当年立项并建设4G基站,当年4G信号覆盖到位。4.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当年完成光纤宽带覆盖,并向上级公司审请减免挂点村里的用户宽带及电视套餐费10元/户(原来是套餐费30元/户,减免后是套餐费20元/户)。实施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
5.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当年立项并建设4G基站,当年4G信号覆盖到位。6.对应的扶贫挂点村联通用户,联通公司将按现行套餐资费给予8折优惠。实施单位:对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政和县分公司
7.完成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建设4G基站,当年4G信号覆盖到位。8.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完成光纤宽带覆盖。
9.向使用电信宽带的村民免费提供高清电视机顶盒(每户1台),并免收1年高清ITV电视收视费。
实施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 3水利设施
1.人饮工程。优先解决贫困地区水厂提升改造和管网改造延伸。贫困户从主管至出水龙头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由地方自筹部分解决,贫困户个人不承担安装费用。2.项目申报优先。对重点扶贫村的水利项目,优先支持纳入规划、优先申报中央资金补助、优先安排实施。实施单位:县水利局 4电力设施
1.配电网规划。到2020年实现贫困乡村10千伏供电线路长度不超过15千米,变压器台区0.4千伏低压供电半径不超过500米,户均容量不低于3千伏安。
2.电网建设。将低压三相四线供电延伸至贫困户的接户杆,确保贫困乡村生产生活用电、村民农副产品加工和分布式能源送出等用电需求。
3.缴费网点建设。与邮政、信用社、农商行合作,利用他们设置的营业网点,以支付手续费形式,完成电费缴费“村村设点”建设。实施单位:国网政和县供电公司 金融支持 扶贫小额信贷
1.小额信贷风险担保。依托县扶贫小额信贷助推协会,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保证金,与相关的银行合作,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贷款担保。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养加运商等生产服务业的提供的贷款,每带动1户贫困户可配套5万元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局、县邮储银行、县农信社、县农行
2.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贷款贴息。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按贫困户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篇6:精准扶贫政策宣传
贫政策宣传
6月17日,柏果镇民主村精准扶贫包保领导带领相关包保人员进村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对精准扶贫惠民政策进行全面宣传,让贫困户充分了解惠民政策,明明白白享受实惠,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联系柏果镇荣祥煤矿参与民主村结对帮扶。
在宣传中,帮扶干部们将“扶贫政策清单”发放到每一贫困户手中,并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产业、金融、低保、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帮扶方面的扶贫政策进行重点解读,面对面解答群众关于扶贫政策的疑问,并询问贫困户的实际需求,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帮扶方案,为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出谋划策。同时围绕“扶贫先扶智”这一中心,动员贫困户转变“等、靠、要”思想,将等别人“帮我富”,转变为自身发力“我要富”,从思想上进行扶贫。宣传结束后,柏果镇荣祥煤矿为民主村67户贫困户每户发放米一袋,油一桷,并表态下一步为村上发展产业的生产用水等基础设施作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