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我区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地交替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失,个别灾害还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救灾形势较为严峻。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机构
(一)成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灾害救灾工作,同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下设四个成员小组,实行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1、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成员小组:
(二)建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由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和成员小组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及时将灾情上报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并指导救灾工作,及时对灾民进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
1、按市政府救灾指挥部和市民政局救灾指挥部的安排,综合、组织、协调全区灾民的救助工作。
2、根据灾害的实际情况,安排各成员小组的工作任务。
3、及时掌握汛期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4、负责联络和协调区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抢险救灾机构,协调各成员小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5、发生灾害后,救灾应急小组要第一时间亲赴现场,参与指挥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各成员小组的工作职责:
1、灾情核查统计组:灾害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收集、核查、评估灾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指导乡镇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恢复重建工作。
2、物资保障供应组:负责市、区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等后勤工作。
3、灾民转移安置处理组:负责勘察和设立紧急避难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指导乡镇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后的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对转移安置灾民的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灾民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协调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
4、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对于乡镇报灾及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局,随时向领导汇报灾害统计、处理情况。
二、灾害应急工作
1、值班工作
严格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监控灾害的发生,各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将汛期值班电话进行公布,以便于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信息畅通。
2、报灾工作
各乡镇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报灾制度,报灾时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内容和条规进行报灾,坚持有灾必报,每周一报,无灾零报告,防止漏报,杜绝谎报、错报。
三、应急措施
1、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及其成员小组开展工作,并报请市、区有关部门,及时与区气象、国土、交通、救灾等部门联系,加强彼此协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灾工作。
2、组织灾区群众宣传学习抗灾救灾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开展灾害自救,不断提高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四、饮用水及应急食品供应点: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一、 指导思想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学校因台风、暴雨、暴雪、冰雹、地震等各类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
三、 基本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立即尽最大可能开展求援工作。
3.生命第一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
4.保护财产及设施安全原则: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
1.为有效开展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组和工作组,具体名单见学校安全、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安排。
2.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组织人员成立各类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
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责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后勤保障组负责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五、预警预防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校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2.建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付,以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决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学校要强化值班管理,值班领导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库。学校组建由多方组成的抢修队伍,随时待命,准备处理突发事件。学校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医务室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5.加强安全检查。学校每年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进行专项布置,对本单位的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媒,广播线路等进行自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预防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处置流程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学校发生自然灾害后,立即向区教育主管部门等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 时得到救治。
3.学校发生自然灾害后,校领导及有关干部立即赶赴现场,听取汇报,召开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护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医院治疗,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影响的调查工作,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庭的安抚解释工作。
七、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
2.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协助民政、保险公司等开展救助和理赔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和稳定。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开展防御台风、暴雨、洪涝、冰冻、潮汛、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保障运输车辆、船舶和旅客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社会稳定和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防洪、防台工作,包括台风、暴雨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以及雨雪冰冻、雾霾、大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要始终把确保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观念,增强主动预防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支持、指导、督促下级交通运输部门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机构岗位责任制。
1.4.3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在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分工前提下,大力加强和改善系统内、外的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合作共享,增强协调性,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4科技防御,综合减灾。要有效利用和不断改善科技防御的资源,手段和方法;树立全局观念,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专群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做好各项预防和应急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2.1.1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市交通运输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御自然灾害工作,局属各单位参照设立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本行业本单位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1.2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负责本地本行业的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建立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辖区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2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2.2.1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总工、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建规处、财审处、运输处、安全处、科信处、人教处、交战办、纪检室、联合工会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质监站、建设处、07省道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
(2)组织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3)研究部署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检查、落实、协调、奖惩等;
(4)组织抢险救灾,协调、部署跨行业、跨地区防御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人员、物资、装备、资金的调配;
(5)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2.2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灾办”)设在局安全处,局安全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防灾办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建规处、财审处、运输处、安全处、科信处、人教处、交战办、纪检室、联合工会以及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质监站、建设处、07省道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指导局属单位制定完善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督促实施;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发布全市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信息;
(4)组织开展灾后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奖惩建议;
(5)组织开展局防御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2.2.3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运管局、市质监站)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研究部署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检查、落实、协调、奖惩等;
(3)组织抢险救灾,协调、部署本行业跨地区防御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人员、物资、装备的调配;
(4)负责本行业防御自然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和发布引导公众出行信息;
(5)指导、督促本行业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2.4其他局属单位(市交通工程建管处、07省道征费所)主要职责:
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
3灾害事件分级
3.1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Ⅰ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红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120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特别重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2重大灾害(Ⅱ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Ⅱ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橙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24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48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重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3较大灾害(Ⅲ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Ⅲ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黄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造成市内公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线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12小时以上,或市内干线航道断航或严重堵塞24小时以上的;
(5)因自然灾害引致较大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3.4一般灾害(Ⅳ级)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蓝色预警信号;
(2)市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Ⅳ级预警信号;
(3)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蓝色预警信号;
(4)因自然灾害引致一般公路水路运输事故。
4预防和预警
4.1监测与检(巡)查
各地各单位根据职责,建立并实施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防御自然灾害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安全监测技术支持和投入。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季节特点,在灾害易发期做好重点风险事态和点、段的监测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4.2信息收集与交换
各地各单位要在不断健全系统内信息收集报告机制基础上,建立完善与当地政府应急、气象、海洋、水利、国土资源及海事等部门的气象、水文、潮汛、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交换机制,及时掌握重大气象和自然灾害动态,开展应急预防和处置。
4.3应急物资装备筹备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从“防大灾,抗大灾”着眼,遵循“合理、有效、便捷”原则,按照应急预案和“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抗灾抢险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筹备,汛期前做好全面清查完善工作。
4.4预警信息通报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关注收集各级气象等职能部门发布的各类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的应急信息管理处置平台、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及网络、电话等多种渠道向交通运输单位及从业人员通报、发布(转发)预警信息。指导、引导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预防和避险。
5应急响应和处置
5.1应急响应
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分级响应”的原则,当出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不同程度灾害时,视情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在低一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实施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行动。
5.1.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一般灾情蓝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由分管副局长视情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Ⅳ级响应行动。
(1)局防灾办主任视情主持召开局防灾办成员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及时关注灾情发展情况,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灾情信息,视需要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情况向分管副局长汇报,调整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5.1.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较大灾情黄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由分管副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Ⅲ级响应行动。
(1)分管副局长视情主持召开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及时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的通报,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视需要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情况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调整和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局防灾办视情启动24小时值班。
(4)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重大灾情橙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Ⅱ级响应行动。
(1)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市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密切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通报,传达、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并视情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信息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及时决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经局领导批准,局防灾办视情指派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带工作组分赴受灾县(市、区)指导、帮助抗灾抢险工作。
(4)局防灾办启动24小时值班,局防灾办成员须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城外出。
(5)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4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特别重大灾情红色预警信号或市防汛指挥机构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长决定启动市局防御自然灾害Ⅰ级响应行动。
(1)局长主持召开市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研究、部署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局防灾办密切关注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市气象台等部门有关灾情通报,收集汇总涉灾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灾情报告并视情转报市防灾、应急指挥机构。重要信息随时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及时决策和部署防御自然灾害工作。
(3)根据需要由局长决定局领导带队分赴受灾县(市、区)指导抗灾抢险工作。
(4)经局领导批准,局防灾办视情指派工作组赴受灾县(市、区)指导帮助抗灾抢险工作。
(5)局防灾办启动24小时值班,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局防灾办成员须坚守岗位。系统全体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城外出。
(6)局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
5.1.5市级行业管理机构的应急响应。当市局启动应急响应时,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原则上同步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行动。
5.1.6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响应。以当地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和当地政府的决定为依据,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行动。
5.2应急处置
5.2.1应急启动。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随时做好应急各项工作,当市局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同时启动,并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5.2.2信息通报。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密切关注跟踪气象及灾情发展趋势,充分运用各种信息网络渠道向下级及交通从业单位和人员及时通报预警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发布避风、停业、封航、封道等指令。
5.2.3避险实施。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机构指导、督查交通运输从业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实施停工、停运、设施设备稳固,船舶避风、人员撤离等应急避险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危险路段、航道的危险标识、标志的设置工作。
5.2.4灾害应对。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救援。救援时,公路部门重点做好公路抢通、保通;港航(地方海事)部门重点做好内河船舶搜救和航道疏通;运管部门重点做好人员疏散的运力保障;质监部门重点做好工程技术支持。
5.2.5请求支援。灾情严重,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处置有困难时,经本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本级防御自然灾害办公室负责向当地政府或上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机构请求支援和协调。局防灾办接救灾请求后,经请示局领导,视情指派协调相关人员驰援或应急装备、物资支援。
5.3信息报告与发布
5.3.1报告程序和责任人。各级交通运输防灾办(经办部门)为信息报告责任人。一般信息由防灾办负责人签发,重要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发。信息报告应通过传真或计算机安全信息网络逐级报送,重大和特殊信息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可越级报送。
5.3.2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灾、受损、救灾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应对措施等。
5.3.3报告频率和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每天9:00和下午15:30各报告1次;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时,每天下午1次向上级部门报告,具体按附件三要求,填写附件四报送。
5.3.4特殊情况报告。遇重大灾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公路、水路基础设施严重受损,严重影响通车、通航时,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3.5信息转报。局防灾办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管理机构的信息报告后,属重大灾情的,及时向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汇报,并向市应急办、市防汛指挥部等报告。
5.3.6信息发布。需向市级以上媒体报送信息的,由局防灾办会同局办公室审核后报送;需由市局直接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由局防灾办会同局办公室核稿报分管副局长同意后发布。
5.4应急变更和结束
5.4.1响应级别提高。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趋于严重或预警信号等级提高,或本级政府提高应急响应等级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提高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4.2响应级别降低。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发布的灾情信息趋于减弱,或预警信号等级减低,或本级政府减低应急响应等级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减低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
5.4.3应急结束。市气象台等职能部门解除气象预警信号,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局防灾办提出意见,根据“谁启动,谁解除”原则,报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决定,宣布局防御自然灾害应急结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遇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宣布应急结束时机不一致时,依据当地政府决定施行。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有效运用各种公用通讯网开展应急通讯工作,对沿海易受台风和风暴潮影响的单位,更要加强通讯保障工作,必要应配置海事专用电话,以确保特别状态下应急通讯畅通。要建立和及时更新各级应急指挥及保障相关人员的电话号码台帐,确保应急时通讯畅通。
6.2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平时要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适时做好人员的新老交替,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专业素质、体能素质和合法权益。
6.3装备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平战结合”原则,根据以往抗灾抢险需求情况,以自备或与相关企业合备的形式,储备常规抢险机具设备和器材等,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要保障应急专用车、船的配备,确保抢险急需。
6.4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定点存放,统一调配”的原则,建立健全储备库和储备物质并建立台帐,定期查验,有短缺、失效、破损时及时补充、更换,确保有备无患。
6.5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现体制下,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筹措必要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资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下拨防御自然灾害应急资金和灾害重建补助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6.6技术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互通联网的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衔接,提高对灾害事态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决策会商和应变处置的能力。
7善后工作
7.1基础设施安全排查
应急响应结束后3天内,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所辖重点路段、航道、港口、码头、桥梁、场站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发现和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7.2受损工程设施恢复。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在受损工程应急处置后,应全面清理、整修、恢复原工程建设标准,必要时提高建设标准,确保已修复工程安全无患。
7.3应急装备物资维护
涉灾交通运输部门和建设单位,灾后应迅即对应急装备进行检修、保养;对应急物资进行查验、补充;要建立补偿机制,对征用的社会应急装备和物资及时给予补偿。
7.4灾害应急损失报告
涉灾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应急处置期间上报信息的基础上,要全面准确核实受灾受损和恢复情况,在灾后7天内填报附件5及相应附表5-1至5-4报表,涉灾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其报表(各县局报附件5汇总表)应逐级呈报至局防灾办作为灾后补助的依据之一。对重大工程的修复,责任单位应编制工程修复预算,需要请求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资金支持的,应形成书面报告,逐级呈报。特殊情况可越级呈报。
7.5应急工作评估总结
各级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机构应认真总结、评估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做到重大以上应急事项一事一评估、一年总评估,查找防灾工作薄弱环节,推广防灾工作先进经验,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工作程序、应急举措等方面,对各级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进行补充和修订。每年12月底前,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向局防灾办报送当年度防御自然灾害工作总结报告。
8监督管理
8.1培训
市局会同各行业管理机构加强对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重点交通从业单位应建立防御自然灾害应急知识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2演练
局防灾办视情组织全市交通运输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演练,公路、港航、运管及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各县(市、区)根据规定和本地实际采取不同方式,每年组织不同种类的防灾应急演练;重大工程建设单位、重点运输企业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以上不同形式的综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提高实战处置能力。
8.3奖惩
对防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据测准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局防灾办牵头制订,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施。
市级行业管理机构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报局防灾办备案。
8.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局防灾办负责解释。预案中涉及相关数量值以上表述的,均包含本数值。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下文之日起实施,原《嘉兴市交通运输保障地震应急预案》(嘉交运〔2003〕263号)、《嘉兴市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嘉交〔2011〕208号)、《嘉兴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工作预案》(嘉交〔2011〕2xx号)同时废止。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预警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633-20xx),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因特殊天气类型(沙尘暴、扬沙、浮尘、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等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一)分级指标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二)分级标准
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旧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旧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 15 -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另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旧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旧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旧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旧均值>200,又不满足上述预警条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应急响应措施
(一)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措施。 (2)倡导师生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多乘坐公共交通,少乘坐私家车。
(3)学校校医准备好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好特殊体质师生的医疗救治准备。
(4]提醒师生关好门窗,减少室外污染空气进入室内,有空气净化设备的及时开启。
(5)学校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理清扫、酒水等保洁作
- 16 -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业面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混凝土搅拌站停止运行。
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停.止体育课及-切户外活动。
(2)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学校所有工地停止施工。
3、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在区教育主管部门下指导,学校采取停课等相关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教务处负责学校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1、副校长室:制定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负责接收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政务系统发送的预警发布和预案启动与终止的相关信息,并根据业务处室建议及时报告校长启动预案。
2、教务处:在停止户外活动期间的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的调整;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指导停课期间的课程
- 17 -调整工作;
3、学生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和卫生防护工作;及时向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督查指导各班级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4、总务处:组织学校食堂、物业保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校舍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减少重污染天气下因硬件设施不完善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侵害;督促工地严格落实应对措施。
四、学校主要职责
1、制定本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指令后启动实施。应急响应期间,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及家长公示当天空气污染级别及采取的.响应措施。
2、制定学生停止户外运动和停课期间的具体措施,对学生进行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学生研究和体育锻炼的影响。
3、在实施停课措施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做好停课期间学生在家自学的教学安排。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将停课信息传达给家长,为家长提供学生自主研究指导,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做好寄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利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有效途径,对家长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护知识及应急响应政策宣传。
- 18 - 5、学校领导、有关处室领导、值班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
五、预警发布与解除
学校领导收到应在收到通知30分钟内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预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预防工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学校的应急响应流程机制,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
2、严格落实责任。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要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相关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监督检查。启动应急预案后,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内容。对广大师生开展雾霾天气防护知识培训和环境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舆情的正面引导,及时做好舆情的应对工作。
5、加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要强应急值班,重污染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一、引言
在当今的工程建设领域,桥梁建设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高效的施工设备不断涌现,大大提高了桥梁施工的效率和质量。本课件将介绍一些常用的桥梁施工设备及其操作方法,帮助学员更好地掌握桥梁施工技能。
二、常用施工设备
1、打桩机:打桩机是桥梁施工中最常用的设备之一,用于桩基施工。其工作原理是利用冲击力将桩基贯入地下。打桩机可分为电动打桩机和柴油打桩机,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型号。
2、挖掘机:挖掘机是挖掘土方、石方的关键设备。在桥梁施工中,挖掘机主要用于挖掘基坑、沟槽等。挖掘机可分为反铲式、正铲式、拉铲式等,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选择合适的型号。
3、压实机:压实机用于土方压实,可分为平地机、振动压路机和夯实机。平地机主要用于刮平地面;振动压路机利用振动原理,将土方压实;夯实机则用于夯实地面。
4、吊车:吊车在桥梁施工中主要用于吊装构件和材料。根据施工需求,可选择不同型号的吊车,如汽车吊、履带吊等。
5、搅拌站:搅拌站是制备混凝土的关键设备,可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固定式搅拌站适用于长期、大规模的施工;移动式搅拌站则适用于短期、小规模的施工。
三、设备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1、打桩机:操作打桩机时,需根据地质条件和桩基深度等因素调整冲击力大小。操作过程中,应时刻桩锤的位置,避免其倾斜或脱落。停机时,应将桩锤放置在安全位置,并关闭设备。
2、挖掘机:操作挖掘机时,需根据施工要求选择合适的铲斗和操作方式。挖掘时,应根据地质条件控制挖掘深度,避免对地下管线造成损坏。停机时,应将铲斗放置在地面,并关闭设备。
3、压实机:操作压实机时,应根据土方类型和压实要求选择合适的压实方式和振幅。压实过程中,应保持匀速行驶,确保土方压实均匀。停机时,应将设备放置在安全位置,并关闭电源。
4、吊车:操作吊车时,应根据吊装物品的重量和形状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装方式。起吊过程中,应保持稳定,避免物品晃动或掉落。停机时,应将吊具放置在安全位置,并关闭设备。
5、搅拌站:操作搅拌站时,应根据混凝土的配合比调整各原料的用量。搅拌过程中,应确保混凝土充分搅拌,避免出现离析现象。停机时,应将混凝土残渣清理干净,并关闭设备。
四、结语
本课件介绍了桥梁施工中常用的几种设备及其操作方法。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需求和地质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设备型号和操作方法。应注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希望本课件能够帮助学员更好地掌握桥梁施工技能,为工程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区
20xx年8月11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冰雪、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安保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机构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陈佑俊
副组长:李丽芳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及职责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强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厅办公室、种植业处、南亚办、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局、计划财务处、农产品质量处、科技教育处、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向灾区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协调省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报送、发布和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和落实农业应急专家和有关部门参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收集、核查、汇总、反映粮食作物、瓜菜等农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南亚办:负责收集、汇总、反映热带作物灾情;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协调种畜禽及兽药等应急物资供应;督导各地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农机化局:负责督导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处: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科教处:组织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
种子站:负责落实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做好灾后农作物种子的调配与供应。
植保站: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协调农药等植物保护物资供应。
土肥站:指导受灾和复产农作物肥水管理;组织指导毁损农田复耕;协调复产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2.4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2.5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及时作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视灾情,提出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的意见与安排等。
(6)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7)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应急准备措施
3.1.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1.2 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1.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柴油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1.5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3.2 灾害分级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灾害(以下各等级灾害: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该等级)。
3.2.1 Ⅰ级灾害(特别严重灾害)。
(1) 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市县的区域性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2) 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且成灾面积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万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0001万元以上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2 Ⅱ级灾害(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200-3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以上,且成灾面积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万只以上,或者区域性直接经济损失5000-3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3 Ⅲ级灾害(较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1-15%,或受灾面积达到100-2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且成灾面积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4 Ⅳ级灾害(一般灾情)。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0%,或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20%以上,且成灾面积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1000-4999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接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紧急信息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厅长或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采集
预警信息。省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省水务厅的水情信息,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市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
采集途径。省农业厅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2.2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省气象、水文、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渐进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2.3 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3 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医疗救护、参与抢险救灾等,降低灾害对社会、群众和农业生产的危害。
4.4 分级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响应。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4.1 Ⅰ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发慰问电,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2 Ⅱ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农业部,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3 Ⅲ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财政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4 Ⅳ级响应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4.5 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发布
农业厅协助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和民政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4.7 应急终止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对栏舍进行消毒、加固,并适时补栏。
5.2 协商救助
5.2.1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根据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省政府事权的,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市县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对受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重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2 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 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培训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
8.1.1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热带气旋、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1.2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受灾早晨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灾害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
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8.1.3 本预案中热带气旋,是中国气象局《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19201-2006)中所规定。即热带气旋非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41.0m/s(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停电事故,合理安排幼儿园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有力的后勤保障,使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幼儿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二、非政府机构:
幼儿园成立停电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措施:
(一)、前期准备工作工作
1、后勤主任会同食堂组长做好食堂停电时所需的物资储备工作。
2、搭载并定期检查停水时的应急照明灯、电脑机房的'应急电源。
(二)事故应急处理
1、获得停电通知的,各分管领导必须提早精心安排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正在使用的教学设备、照明电源,应立即关掉。
3、电脑机房及各办公电脑必须努力做到随时计算机上安装,防止因停水引致资料遗失。
4、管理资料、教学用资料的打印在有电期间及时安排,不因拖延、停电而影响工作。
5、夜巡人员必须强化夜间巡查,保证财产安全。对报警装置得当管理,努力做到“停水多巡查,发短信及时布防”。
6、幼儿园电工负责停电或突然停电时电源关掉的督促检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一、责任人:
园领导
二、处置事件的组织:
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
三、报告程序:
(1)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统一指挥。
(2)由园领导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四、预防及处置措施:
(1)安全领导小组要向师生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总务处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受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信息员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通知等,则立即通知园领导采取措施。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时,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措施。
(4)园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暴风、暴雨雪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总务主任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后勤园长组织各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园领导要安排加大学校值班人数。
(5)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统一人员分配,各负其责立即进行抗灾自救工作,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 员:XX
职责:负责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人力物力,下达应急指令。
二、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工作各专门小组 1、抢险行动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组织身体强壮的老师迅速开展抢险自救工作。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通讯联络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接到应急指令,迅速拨打119、110报警,上报(XX)。如发生学生伤害,负责通知有关家长或亲属,如实告知情况,做好家长稳定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接到应急指令,紧急与有关人员及班主任疏散学生,把学生送到安全处。
4、人员救护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求助。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6、善后处理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理赔,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汛、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一次3人重伤及以上或1至2人死亡为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为特大事故。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为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施工现场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事件,将自然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我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从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泥石流、风灾、雹灾、雪灾等。
上述给我公司正常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自然灾害,超出部门或公司处理能力,需要公司各部门做出响应或公司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部门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理,由公司总经办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保证对自然灾害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部门建立预警和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三、预案启动标准
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机具、设备倒塌、破损和人员伤亡,造成严重影响的;
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的。
四、指挥系统及工作职责
指挥系统
公司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如总经理无法到达现场时,由副总指挥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部门负责人指挥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工作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各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 3、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现场的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灾害情况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五、搞好综合保障
自然灾害发生后,公司各部门在指挥部领导下,完成以下综合保障任务:
1、办公室:搞好物资储备和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以及其他后勤保障。
2、技术部、安全人事部:
(1)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应急专业队伍要具备高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足够技能及良好装备,事发后,能迅速到达现场;(2)保证现场动力、能源、机具的正常供应。
3、财务部:设立处理自然灾害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六、报告制度和求助电话
一般自然灾害以自救为主,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公司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情况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街道和区政府,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政府。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街道、社区道路、居民区、厂房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应急资源,明确街道应急工作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确保辖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街应急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冰雪天气各项应急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明确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职责,规范冰雪天气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效率。重点保障社区道路、居民区特别是城中村、菜市场、仓储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要道车辆出行安全。
(一)按照属地化原则。街道各部门按照责任区划分,与社区一起负责区域范围内的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在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调动驻地单位、志愿者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除雪应急救灾快速反应能力。
(二)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二、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设立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两名,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群,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俊担任,负责协调处置防雪救灾应急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由尚乃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
2、建立由应急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实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代表区政府、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
5、组织召开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意识。
7、遇有降雪天气,做好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除雪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反馈。
(三)街道防雪应急成员单位的构成
由街道党政办、经济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安监站)、社会事务办、派出所、社区组成。
(四)街道防雪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
2、在街道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宣传、除雪、应急等工作。
3、参加街道应急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防雪除雪工作;
街道经济办负责防雪除雪工作经费保障;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老弱病残孕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清查清理帮扶等工作,不间断巡查辖区范围内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
党政办负责清雪除雪物资调配、宣传工作;
综治办负责仓储、厂房、工棚等屋顶积雪排查清除工作;
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的防雪清雪;
街道各部门还负责包干区域内道路、树木枝丫、屋顶等除雪工作。
5、建立应急队伍。建立一支防雪除雪救灾应急队伍,成员为街道所有男职工。
三、预警预防机制
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通知街道各部门和社区。街道应急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二)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值班根据冰雪天气随时进行安排。
(三)应急设备、物资由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办统一调度准备。
四、奖惩机制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将酌情对在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于在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街道应急指挥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市区和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XX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目的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乡村卫生院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3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镇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2 预防与预警
2.1 事故预防
各有关业务科室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演练提高科室应急处理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督促相关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2.3 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险情等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向我局通报森林火灾等预警信息;
市地震办向我局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向我局通报台风、暴雨、寒冷、大风、高温、雷电、地质灾害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2.4 预警信息处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由办公室报局领导批示,按照局领导要求,综合协调科(应急办)立即起草发布预警通知,同时抄送受影响镇区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办公室接到市政府领导关于预警方面批示后,报局领导阅示,负责将局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件的`指示转相关科室办理并督办。
3 应急响应
3.1 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3.2 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督促相关企业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具体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受灾地区影响的领域,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可调用应急救援资源,通知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3.3 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调度跟踪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同时转送相关科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出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科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4 应急评估
受灾害镇区安监分局,对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报市安监局。
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包括救援基本情况,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救援工作建议等内容。参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企业和事故基本情况,救援方案制订和实施情况,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4 保障措施
4.1 通信信息
市安监局与“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地震办、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
各镇区安监分局按照市局有关通知要求,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2 应急队伍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基础,武警部队、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役部队为重要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会群众性应急队伍作为补充。
5 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